虎门5家环境违法企业污染设备被查封

19.06.2014  09:44

  法院表示,对群众关心的环保行政案件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6月17日,执法人员查封涉案企业污染设备。通讯员 田翌熹摄

   东莞时间网讯 虎门南栅社区环保专业基地A区此前有企业偷排污水废气污染环境,引发部分村民强烈投诉并上访。去年,环保部门已对该区8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但相关企业并未按期完成整改。

  6月17日,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联合虎门镇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执法行动,对其中5家涉案企业强制执行,查封涉案污染设备,其中1家企业被关停。执法过程中,相关企业均较配合。执法人员对每个车间的相关污染设备及污染源都进行了仔细检查,确保其断电、封闭停转,并逐一核对拍照。

  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对群众关心的环保行政案件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新闻链接

  涉嫌排放有毒物污染环境

  电镀公司一辞职员工被诉

  虎门联新电镀有限公司原员工苏某因涉嫌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苏某被指控污染环境罪一案,将择日排期开审。据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宗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26岁的湖南男子苏某与谭某(另案处理)原系虎门沙角凤凰山工业区联新电镀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污水排放工作,该公司经营者为林某(另案处理)。

  2013年9月26日,市环境保护局对联新电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反规定私设排污口,存放于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的废水未经处理,用抽水泵经私设管道抽到另一集水池,再由私设排放口排入下水道。

  2013年12月,苏某辞职离开了公司。

  2014年2月8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湖南省怀化市安化火车站将苏某抓获。

  起诉书称,苏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