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应重视合同细节 避免质量纠纷

15.03.2016  11:02

规范合同细节是避免装修纠纷的重要方法。(记者  曹雪琴/图)

东莞时间网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装修,与之相伴的,与装修公司的纠纷也越来越多。2016年1月15日,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东莞消委会投诉统计分析》(2015年)称,2015年,受理装饰装修问题投诉52宗,主要反映合同违约、施工质量、材料掺杂掺假等情况。

合同条款定仔细  业主不要嫌麻烦

根据《东莞消委会投诉统计分析》(2015年),装修建材类投诉高发问题,首先就是合同违约。

据了解,合同违约分两种,一种是装修公司违约,另一种是业主违约,整体而言,前者占绝大多数。

家住南城的小王就因为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而陷入了苦恼之中。去年11月小王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附有材料采购协议和合同,约定2016年2月1日交付。小王原本打算和家人一起在新家中过春节的,但没料到的是,到了约定的交付之日该装修公司却告诉他因为某些原因房屋尚未装修完毕不能交付,这让小王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更有甚者,直到现在装修公司都没有交付给我。我要求终止合同并清退材料,赔偿 经济 损失,装修公司却要我交付尾期款。”

对此,有行内人士表示,因装修公司单方面原因致使工程逾期的,装修公司须按照逾期的天数,给小王赔付相应的违约金(该金额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已有约定)。对于逾期若干天数时间(时间在合同中已有注明),但依旧未完工的,此时小王有权利终止该份装修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其实,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还有很多,如私自拆改,装修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以任何理由拆改房屋的,都应该赔偿给业主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再比如,隐蔽项目未通过业主认可还继续施工,相关法律规定,没有通过业主验收认可的水电工程、地板、墙面、吊顶基层处理等隐蔽项目,装修公司不应继续施工,否则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停工并令其赔偿相应责任。”

“碰到装修公司违约业主该如何解决?首先,审视合同,查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对工期、资料及规划修正等方面有没有有关的约好,假如有,就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当违约职责及进行恰当的补偿。第二步,找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业主可向建筑装饰协会反映情况,由建筑装饰协会出面协调帮助双方解决问题。同时,业主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双方均调解不成,业主就只能寻求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该人士提醒,签订合同时,业主不能轻信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而要将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在合同中做出约定。合同不嫌细、条款无小事,尤其在动工权限、工程质量、隐蔽项目施工、用材等方面最不能掉以轻心,白纸黑字才能为维护自我权益、避免无效纠纷做好第一道屏障,有条件的业主可以请第三方相关单位出具鉴定结果以明晰责任。 

对施工质量问题拿合同说话 

记者了解到,装修建材类第二投诉高发问题为施工质量问题。

“若是业主与装修公司就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发生分歧时,最好共同委托第三方参与工程验收,就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出具权威性的书面意见。”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苏崎律师表示,双方协商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应具有工程质量鉴定能力,比如可以是某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双方可以在共同委托协议中约定,双方对于第三方出具的工程质量意见予以认可。

苏崎表示,第三方鉴定结果证明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若是在装修过程中工程验收前,业主可要求装修公司返工,返工费用应由装修公司负责。因为装修公司有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质量返修金损失应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装修公司原因致使工程交付逾期,装修公司还应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责任。

若是在业主入住、使用后,保修期内,可要求装修公司承担饰后服务、维修的责任。一般而言,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都会明确约定一段时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必须承担修缮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有三种情形除外)。”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返工、保修项目的验收,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即可,但要额外注意返工、保修项目周边是否完好无损,没有遭到破坏。

严格把关

杜绝装修材料掺杂掺假

东莞消委会投诉统计数据显示,材料掺杂掺假是装修建材类第三投诉高发问题。

记者了解到,装修材料高的占到整个装修费用的80%左右,是整个装修的核心,装修材料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到装修质量。而目前市面上许多装修材料都有假货,甚至连钉子这样的小东西都有假货。许多装修公司或施工队为牟取暴利,不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让一些假冒伪劣的材料进入到家装工程中,这是造成一些家装工程质量问题最直接的原因。

如何杜绝装修材料掺杂掺假?业内人士表示,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材料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仔细查验进场材料的品牌、数量、等级、规格是否与材料单上事先约定的相符,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来。并在合同签订时规定,装修公司或工头进任何一种材料必须提早24/48小时通知业主本人或监理,否则材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和误工均由装修公司或工头负责。

“另外,许多业主由于对材料缺乏了解,又常常图便宜,这也会影响到家装质量。”该人士表示,在做装修之前,最好到建材市场转转,仔细了解一下各种材料的性能与价格,然后再做决定。

案例

房子装修完后地板渗水橱柜发霉

2008年10月28日,王某宇与东莞市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装修位于东城景湖春晓的房子。

工程完工后,王某宇共支付装修费97686元。装修完成几个月后,王某宇发现地板跟墙体有渗水现象,墙纸已出现脱落,虽然装修公司随后上门进行修补,但依然没能解决渗水问题。几个月下来,房子内的橱柜、房门墙体等出现发霉情况,严重影响外观及使用。王某宇随后向装修公司要求重新装修或者赔偿损失,但均遭拒绝。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经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产生的质量问题是装修施工的失误所致。原告因为支付了鉴定费用20000元后,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同意由被告支付原告损失加鉴定费用、诉讼费共计50262元,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参与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此类案件中,因双方矛盾极大,证据的保留严重不足,业主的维权非常困难,权利很难得到有效保障,装修时应该注意多留几个心眼。其中,在签名确认某些工程量和隐蔽工程时,要认真地检查核对,可会同小区物业对这些项目进行审查。若纠纷发生之后,在保有现状的情况下不要贸然进行二次施工。若业主着急搬进新家,要等纠纷处理之后再进行二次施工,或者在保留好足够的证据且经过公证等程序之后再进行二次施工。

最好的情况就是待纠纷处理完毕再进行继续施工,因为若在需进行鉴定才能明确的情况下,经过二次施工之后,已经不存在鉴定的客观可能,对业主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利。

在工程款支付上,要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此外,业主在支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保留质保金,留待一年后再行支付。这样可以确保自己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时可以找装修公司进行修复。大量的房屋装修都在使用后才出现问题,在完工验收时并不能发现这些问题,保留一年的质保金对业主有极大的保障。

链接

2016年1月15日,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东莞消委会投诉统计分析》(2015年)称,2015年,受理装饰装修问题投诉52宗,主要反映合同违约、施工质量、材料掺杂掺假等情况。1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统计分析报告》,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房屋建材类投诉22858件,排在商品类投诉第五位,占商品类投诉比重为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