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家重点商场试点质量首负责任制

25.03.2015  21:37

  从2015年2月开始,消费者如果在广州百货、友谊商店、麦德龙和苏宁集团4家重点商场购物时权益受到损害,商场将先行解决消费者提出的“三包”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再由商场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追偿。这是广州市质监局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中,把落脚点放在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的创新之举。

  重点商场质量首负责任制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 自主申明,在商场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开承诺履行质量首付责任,明确相应办理条件和程序,有条件的可在网站公示。

   二是 先行担责,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商场先行处理消费“三包”及赔偿要求。

   三是 责任追溯。商场明确受理窗口和人员,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和外部合约,强化进货检查验收,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体系。目前4家重点商场已经进入质量首付责任制实施阶段,并向社会发出共同承诺,对符合商场退货相关政策的产品,基本设置了15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统一门槛。下一步,试点企业计划2015年其广州下属的50%的门店和2016年100%的门店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目标。(广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