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处理婚姻矛盾莫误伤孩子
近日,“广州万事兴”2019系列活动第二期——“暖心护航,助力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活动举办。
大洋网讯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婚姻双方当事人备受心理煎熬,子女也默默地承受着不为人知的压力。若不能及时发现并加以疏导,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近日,广州市妇联与市中院联合举办“广州万事兴”2019系列活动第二期——“暖心护航,助力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几起婚姻家事纠纷中子女心理受创的典型案例,引导家长重视离婚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指导家长友好协商家庭纠纷,最大程度降低家庭问题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
案例1:父母家庭暴力,女儿罹患抑郁
铁某与皮某于1997年5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小桂,女儿正在读高中。
妻子皮某诉称,一两年前,丈夫铁某无缘无故诬陷其不忠、出轨,开始时只是要求看她的手机,没获得允许就骂两句,发展到后来,经常因为小事动手打她,还当着女儿的面打。
起诉前一两个月,丈夫更是从进门就开始吵闹不停,还使用粗言秽语辱骂,她一反驳就被丈夫扇耳光,她和女儿都无法正常生活,精神受到极大伤害。皮某称,女儿的老师打电话来,称女儿在校期间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她赶紧带女儿就医,才发现女儿有中度抑郁。为了保障自己和女儿的正常生活,皮某向荔湾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经过审理,荔湾区法院认定了丈夫在家用粗言秽语辱骂妻子和动手打妻子的事实,并对丈夫进行了法庭教育,劝诫他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与妻子的婚姻矛盾,尽量减少对女儿的心理伤害。最后,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丈夫殴打、威胁、骚扰、接触妻子和女儿。
不久,这对夫妻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妻子抚养。妻子接受了法院和学校的建议,与女儿共同接受心理治疗。
案例2:父母离异后纠纷不断,女儿为母讨说法
70岁的老父亲一脸愤怒,斥责女儿受母亲唆使变相争夺财产,女儿反驳父亲没有亲情,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
荔湾区法院受理本案后,通过法庭调查发现,这对父母自离婚后就因财产、抚养费问题纠纷不断,经常到法院打官司。女儿整个高中阶段都是在母亲对父亲的埋怨声中长大的,不免对父亲产生偏见和误解。
为了妥善解决矛盾,法官与女儿促膝长谈,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虽然是法定义务,但随着子女长大成年,父母也会逐渐老去,丧失劳动和获取收入的能力,因此父亲的表态也并非他不愿承担责任,只是基于其已经70岁,身体衰弱,逐渐无力满足子女的经济需要。
法官建议她正确认识自己已经成年的事实,即便将就读大学,也可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自己赚取收入,填补经济缺口,不能只靠父母帮助。而且,如果能够独立自主,或许还能缓和父母因抚养、教育费用产生的矛盾,毕竟长期诉讼对两人的身体健康也是非常不利的。
听了法官的建议,女儿默默点头。虽然诉讼还在继续,但或许在理解父母的不容易后,她会增强抗逆力,将来会更加成熟和独立。
案例3:远房亲戚帮抚养,儿子异常压抑
单亲妈妈尔某以外出工作为由,将亲生儿子交给老家的远房亲戚抚养。远房亲戚向荔湾区法院起诉,要求单亲妈妈支付劳务费和生活费。
本案表面上是双方的金钱纠纷,然而随着审理的深入,法官发现尔某儿子由于长期寄居他人家中,心理变得异常压抑。尔某儿子渴望和母亲共同生活,但现实却只能寄人篱下。他产生孤独感,小小年纪就学会忍气吞声,即使是由远房亲戚抚养,对方也不可避免地对他有各种因由的责骂或另眼相待。
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劝说单亲妈妈以亲情为重,亲自抚养儿子,但是单亲妈妈以经济能力不足为由断然拒绝。在此情况下,法院为尔某无辜的孩子请来心理疏导员,跟进孩子的心理状况。然而,在缺乏母爱的环境中,即使进行心理辅导,孩子的心理创伤也需要时间或者其他方法来治疗,抚平创伤的时间也因人而异。
法官说
父母矛盾或致孩子“心病”
部分离婚案件中,知道父母离婚的子女正受到焦虑、恐慌、不安等负面情绪的包围。若未能疏导,很容易产生心理疾病,进而影响生活和学习。很多家长只关注自己的纠纷,很容易忽略孩子的感受。
陈俊薇
荔湾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陈俊薇表示,上述案例提到的当着小孩的面打配偶,是大量家庭暴力案件中存在的情形。殴打家庭成员违反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可通过法律惩罚施暴者,但对配偶和子女的心理伤害却无法使用法律来治愈。子女长期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行为习惯、社会交往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如家长家暴,孩子会习得打人习惯,出现暴力倾向。陈俊薇表示,还望父母时刻保持冷静,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和负面影响。
陈俊薇还提到,近年来,因为未婚先孕而结婚、婚后不久便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案件也越来越多。在这些案件中,单亲爸爸、妈妈通常年纪较轻,二十多岁便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经济压力确实较重。但是,为了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单亲爸爸、妈妈还是要克服困难,亲自抚养和陪伴子女,否则不仅会伤害子女的心灵,还会引发孩子缺乏安全感等更多的问题。
专家说采用温柔关爱的沟通方法
身处矛盾中心的父母要如何避免“误伤”孩子呢?广东省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委员会主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心理疏导员张欣华表示,首先,家长不宜在孩子面前探讨分歧的话题,像是财产分割等各说各有理的事情,可以在外面谈完再回家。其次,不要当着孩子的面指责对方或表现出威胁、逼迫的态度,比如问孩子“你跟爸爸还是跟妈妈,选了以后就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张欣华
经历过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可能会因为家庭的“不完整”而出现自卑情绪,继而产生退缩和自闭的行为。发现孩子有这些“苗头”,家长要怎么做?张欣华强调,一定要寻求帮助,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很多家长发现问题后,往往先用自己习惯的方式来处理,如以权威的控制方式回应子女的行为。她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一个女孩子有半年没跟母亲说过话,妈妈试过打、骂、不给吃饭,都收效甚微。
张欣华特别提醒家长,切忌用暴力、隔离等方式对待孩子,应该采用温柔关爱的沟通方法,比如在冰箱上留字条“记得吃饭”、通过微信QQ等孩子常用的社交软件来交流,重新与孩子产生情感上的连接,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用温暖化解孩子的负面情绪。
此外,还要指引面对家庭变故的孩子用“三个安全”来调节自己的生活、调整自我。首先是寻找安全的空间,如学校、体育馆、图书馆等。其次,和安全的人相处,如家人、亲人、同学、朋友、老师。第三是做安全的事,如放松的事情、有兴趣的事情、有意义的事情、运动、听歌、写作、绘画……通过“三个安全”来调整情绪,勇于应对困难,坚定理想信念,走好自己的人生。
撰文/信息时报记者奚慧颖 通讯员余竫佳 张雅慧 陈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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