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三非”外国人 房地产中介被处罚

15.07.2016  05:09

今年以来,广州白云警方积极查处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违法行为,日前查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广州市首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容留“三非”外国人案,并依法对该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予以处罚。

5月份,白云警方在办理一宗涉外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件的嫌疑人JOHN(译称:约翰,男,46岁,非洲籍)可能是“三非”人员,于是立即对此人的身份进行核查。经初步调查,该名嫌疑人所持护照的签证已经过期,涉嫌非法居留。警方同时还发现,出租房屋给该名外国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在涉嫌容留“三非”外国人的违法行为。白云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展开深入调查。由于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的查处在全市未有先例,办案民警深入研究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固定相关证据。

经调查,嫌疑人约翰在华非法居留,6月18日,白云警方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审查强制措施。其居住的房屋位于白云区机场路某房,屋主将房屋全权委托给广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出租和管理,该公司成为“转租人”承担房屋出租人的义务。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女,38岁,广州人)未认真查验核实该名外国人约翰的护照及签证是否有效,就将该房屋出租给在华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约翰居住,也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没有对该出租屋和租住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的违法行为,对此,白云警方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一万元,对公司负责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五千元。

警方提醒: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必须依法履行查验承租方身份、进行登记的义务,如果只以利益为目的,对房屋承租人信息登记不全,对房屋疏于管理,警方将依法对出租方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