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一服刑人员看守所内斗殴 破坏监管秩序被判刑

05.03.2015  01:11

  中新网南京3月4日电 (刘林)3月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在宿迁市看守所内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留所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案件,所有在押人员收听了庭审。

  宿城区法院通报,1987年出生的章某曾先后两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去年11月15日17时许,被告人章某在江苏省宿迁市看守所302监室内,因琐事与被害人陈某发生口角,便用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陈某面部,致被害人陈某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左侧鼻骨骨折、双侧眼眶内侧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2014年12月12日,被告人章某和被害人陈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得到被害人谅解。

  根据章某的犯罪情况,同时针对看守所羁押人员多是未决犯和留所服刑人员这一特点,宿城区法院决定将刑事庭审搬进看守所,通过公开开庭的形式教育违法犯罪人员早日改过自新和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希望法庭从宽处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作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告人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章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当庭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