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家庭的评估权究竟该交给谁?

01.07.2015  11:20

  ■李忠卿

  近日,南京出台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鼓楼区在南京全市第一个探索家庭寄养这种新型的养育方式,并且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寄养家庭。据悉,自去年10月民政部出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后,南京在江苏率先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

  未成年人身陷困境,原因有多种多样,除了某些特殊原因,一般都是父母双亡,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这个时候最需要关怀与温暖,征集寄养家庭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一来可以彻底解决孩子无家可归问题,二来也为政府减轻了负担,可谓一举两得。

  应该说,南京市民政局还是很负责任的,这种责任与担当弥足珍贵,他们既没有将民政部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束之高阁,弃之不用,也没有自行其是,另起炉灶,而是依据这个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对困境中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通过公开征集寄养家庭,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有些孩子无家可归,有些家庭无儿无女,这就为家庭寄养提供了契机,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家庭因为条件较好,有子女同样可以收养孤儿。问题是对于寄养家庭的评估,必须慎之又慎,而不是简单地撮合,那样做只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原因在于,某些家庭虽然有条件收养,但是人品有问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极为不利。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对寄养家庭的评估需要科学合理,既要有专业部门严格把关,考察审核要到位,又必须征求社区与居民的意见与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征集之后,再对外公布评估结果,只要发现不靠谱的家庭,坚决不准予寄养,如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爱未成年人。南京的这个评估标准能否成为示范样本,还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