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富婆急嫁人男友却已娶更年轻女子

17.03.2015  13:37

他却又找了个更年轻的结了婚

45岁富婆不甘450万花费打水漂,怒上法庭索要补偿

以为可以和他过后半生

他却又找了个更年轻的结了婚

45岁富婆不甘450万花费打水漂,怒上法庭索要补偿

富婆小菁在杭做服装生意,经人介绍认识了杭州男子老郑。小菁说,两人交往期间,自己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给老郑的钱超过600万元,没想到承诺跟她过下半生的老郑后来却找了个更年轻的女人结了婚。

感觉被骗的小菁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以双方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建议小菁打官司。于是,小菁拿着老郑签下的450万元欠条,将对方告上法院。

这450万元到底是借款还是“包养费”?前些天,这起有些“狗血”的官司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公开审理。

原告:买车买房还帮着还债 交往两年半在他身上花了数百万

小菁今年45岁,10多年前就开始做服装生意,赚了不少钱,在杭州有房子,就是感情生活一直不顺。

2010年3月,经人介绍,小菁认识了大她5岁的老郑。老郑承包过出租车,目前经营酒店生意。两人认识没多久,老郑就住进了小菁新装修的房子。

小菁说,在两人交往期间,自己几乎成了老郑的提款机。她向法庭提交了一张有老郑签名的欠条,还有一份承诺书。欠条大致内容为,截至2012年5月,老郑总共欠小菁450万元;承诺书内容为,自己(指老郑)分到的拆迁房将给小菁。

法庭上,小菁一方拿出将近10家银行上百份的转账和支付凭证,少的只有几百元,多的超过百万元,以证明两人在交往期间,她给老郑的钱超过600万元,欠条上的450万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小菁说,给老郑的钱,有的是给老郑买车,有的是给他买房,大多数钱是帮老郑还款,而且她有好几张银行卡都在老郑手里,密码老郑也知道。

被告:自己没有主动要钱,都是对方主动打钱

“是她(指小菁)向朋友要电话后联系我的。”法庭上,老郑说,两人之间完全是小菁主动,而自己觉得双方可以做朋友。

可是面对小菁当庭问出的“你和我是不是一起住过三年?”,老郑又改口说“是她要我过去(住)的”。

老郑说,是小菁听朋友说他经济上有困难,主动打钱给他的,自己从未主动要过钱。

至于那张欠条,老郑说,那是自己被小菁逼着在空白纸上签了名,欠条上的其他内容是小菁事后加上去的。因为小菁多次到他经营的酒店里闹,所以他才在空白纸上签了字。老郑说,事后他并没有报案。

关于承诺书,老郑解释说,小菁闹着要给家里交代,自己没有钱补偿小菁,所以书面承诺同意将拆迁房补偿给小菁,一开始只是口头承诺,后来小菁要求写下来。给小菁补偿的原因是小菁在经济上帮助过他,但老郑否认小菁曾借钱给他。

老郑提到,小菁提到的一些钱都是双方处男女朋友期间共同生活的钱(通俗说就是“包养费”)。

向女方承诺后半生一起过 男方却找年轻女人结了婚

50岁的老郑至少有过两段婚姻,目前他的妻子是一位“80”后,比小菁要年轻13岁。

“他与我交往时,已经和别人结婚了,那他交往的目的是什么?” 小菁当庭质问老郑,她说,老郑刻意隐瞒了婚姻状况,还承诺后半生和她一起过,而自己对老郑是有真感情。

在答辩中,老郑一方提到,正如原告小菁诉称,原、被告确实为男女朋友关系,虽然没有每天都住在一起,但相处时间也比较长,期间双方一直互相信任,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互相照顾。

老郑一方认为,小菁打款给自己的支付凭证实际为双方男女朋友关系相处期间的所用开支款项以及转账款项等等,并非为本案的实际借款金额。

450万元的借条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当时双方男女关系发生了恶化,小菁一直吵着催要分手后的损失,自己一气之下在空白的纸上签了字。双方之间根本没有借款之实,仅凭该借条不能发生借款的效力。

老郑还提到,考虑到双方的情谊,好聚好散,他遂于2014年7月8日向原告出具了承诺书,承诺拆迁分房归原告所有。如今,小菁又以借款450万元来起诉,他对此感到惊讶与气愤。

“退一步讲,我也同样打给原告许多款项,双方已经抵偿”,老郑在法庭上说。因双方无法调解,法官表示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