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诈骗数十亿元被判无期 高薪聘人扮港商

01.01.2016  17:35

  A、从商多年

  2006年起,她连续投资了房地产、休闲娱乐、仓储物流、汽车租赁、花艺设计、餐饮等行业,外传经营网络从福建省辐射至四川、重庆等地。

  B、涉嫌诈骗

  从2006年初开始,她便以支付2%-24%的月息为诱饵,借投资、合作、资金周转等名义,陆续向三十余名被害人集资,金额累积达数十亿元,2010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虽然有部分投资人获得了本金和利息赔偿,但未还数额仍高达4亿余元。

  她曾经是商界风云人物,身家上亿,名下产业无人不知,动辄融资上千万元;然而一朝资金链断,她的“吸金神话”也宣告破灭,背着十几亿债务锒铛入狱。昨日上午,前厦门明大置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明大集团”)总裁李宝华集资诈骗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她被判无期徒刑。

   诈骗吸金

   敛财数十亿背后是重重谎言

  李宝华一案曾于2011年引起广泛关注,当年6月,水晶之约KTV倒闭,牵出投资方明大集团资金危机一事,引发数十名被骗投资者报警,而骗局的主谋正是李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