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视警示”不妨来个“违法必究”

16.07.2018  11:31

  ■ 丛林

  日前,有读者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梅城江北彩虹巷靠德龙大桥端设有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标志(摩托车除外),但不少过往车辆却无视警示牌通行。

  无视警示牌通行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近年来,我市多次开展了“文明礼让斑马线”“知荣辱,文明参与交通”“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等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普及交通文化的活动,交通文明氛围日渐浓厚。但部分驾驶员在侥幸心理作祟下,通过斑马线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减速、不让行、无视警示通行、逆行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令人遗憾。

  沉疴需猛药,治乱用重典。就拿治理“酒驾”来说,自酒驾入刑以来,在执法部门的大力整治下,酒后驾车现象逐渐减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共识。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5月至2016年,全国共有酒后代驾订单4.34亿单,其中仅2016年就产生2.16亿单。严惩重罚效应从中可见一斑。“酒驾入刑”的结果是:多少年来我国车祸死伤人数都超过10万人,酒驾入刑后车祸直线下降。酒驾之治推动了国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提升,尊重生命、酒后拒驾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由此而言,治理“无视警示牌”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不妨来个“违法必究”。一些驾驶人之所以无视禁行警示牌,除交通法律意识淡薄之外,根本原因或许还在于监管和惩治力度不足。“酒驾入刑”的效果证明:被动的预防,缓解不了居高不下的交通肇事;温柔克制的说教,无助于遏制交通违章行为。

  “无视警示”必须“有法严整”。只有严惩重罚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才能减少因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肇事。为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平安,执法部门不妨加大惩处交通违法的力度,以此唤醒广大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