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保金的监管制度不能残
我国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一些社会组织运营部门却打擦边球,因为他们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门,带有群众性质,所以就肆意乱为,转空子,这是很危险的。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民爱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6月3日《人民日报》)
既然是《人民日报》发文质疑后,一个上午,网络上铺天盖地全是深圳残保金收入50亿支出不明的新闻报道。
《人民日报》何以挟重型火炮讨伐残保金,一直观察政府反腐的民间人士自然大感兴奋,他们普遍认为,这应是打虎前奏。残保金几年下来多达50多个亿,使用却从不公开,此仅为深圳一地。可以想象,深圳残保金成为舆论焦点,其他各地城市自然也为之胆战心惊,舆论所向,自将讨伐一切不透明的残保金,届时能否以一句没有公开义务抵挡民意汹汹,显然不太乐观。
果然,打深圳始,网友们纷纷在新闻后面跟帖留言,网易网友“心火了”就直言“没有监督和制约的体制,只能沦为利益集团”,矛头所向,显然是残保金后面的利益团体。同为网易网友“死面饼”,以另一个视角来观察新闻:残疾人已经很不幸,还要借他们的名义敛财。与街头那些被人控制要钱的残疾人有何区别?
钱是收上来了,花到哪了,却是众感茫然。上海网友@ok郎君:残保金具体干嘛用,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虽然字面上是照顾残疾人的,但平时没听说过残疾人还有额外的补贴,另外,即使公司没有残疾人,上面还是强制要求缴纳残保金,这一点,很不满,几乎都快和社保一样是强制的了,社保尚且有个动静,查得到,残保金干嘛用,从来不知道。腾讯网友@醉过知酒浓对此颇有感叹,“征收时如狼似虎,支出时吞吞吐吐。需求者望穿秋水,掌管者肥头大耳。”
报道晚了一步,评论不能再落下,东方网火速约出殷建光,快评《残保金每年征数亿,千万别成“糊涂金”》一推出即为各大门户转载,明明白白道出何以有机构借口“不在公开范围”的奥妙: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一些社会组织运营部门却打擦边球,因为他们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门,带有群众性质,所以就肆意乱为,转空子,这是很危险的,这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之一,我们必须建立“信息公开法”,只要涉及到公众利益,只要用公款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必须全部公开账目,信息公开不能有死角,管理不能出现信息不公开这个残疾,否则,就成了糊涂金。
比《人民日报》走得更远的,当然是各地网友。新浪网友@dh大海wph对强收的残保金更是悲愤有加:全国都这样子,现在实体这么难,光看住伸向企业的手感觉还不够用,好好理顺一下对企业的各种收费吧,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真正形成制度,不要把企业都当作唐僧肉。遥相呼应的是网易网友@奔浪的所长,由现象而制度发出质疑:残疾人事业是国家的义务,应该用税款来做。残保金是非法行为,是重复收税……企业只有缴税的义务,各种金各种费,均是非法行为。观点是否成立姑且存疑,但是,这种只知收费而无监督的情况,确实成了公众的痛感。
当前有些经费,收费是几十年如一日,却使用匮乏,公众知情极为有限,如公众诟病的社会抚养费、工人所交工会费,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残保金,统统面临这样的状况。除了有打虎之盼,公众对眼下局面颇思改变。
要治理显然得分步进行,第一步就是理清法律规章,找出合法收费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统统停收;第二步,就是将这种公益性质的收费与开支进行公开,不仅公开收与支情况,更要引入权威第三方进行审计,要让每一分钱资金使用到正途当中。否则,所损害的除了政府公信,也是广大残疾人自身利益,是全盘皆输的局面。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