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划车位者应没收其非法所得

12.04.2016  09:11

  侥幸心理,有些时候是可以适当运用一下的,比如求职、做小买卖,但在事关生命的问题上,却是大忌。“佛山19岁女大学生铁轨边自拍被撞身亡,事后游人仍无视警告”(《羊城晚报》4月11日),这事儿挺让人不解的。在花田之中,与飞驰的火车合影,的确挺有美感,但其与风险并存。为了让那位死于侥幸的女大学生的生命能起到一点警示意义,广大游客还是悠着点吧!

  说起来,“广州高三女生患抑郁症,爸妈请心理专家劝她别再装”(《广州日报》4月11日),也有侥幸的因素。孩子成天闷闷不乐,想自杀,甚至还上阳台迈出了一只欲跳楼的脚,父母仍然怀疑她是为了逃避学习而伪装出来的。在高考面前,家长的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万一是装病呢!可他们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万一孩子真的自杀了呢?

  生命来不得半点含糊,对于法律,同样如此。“信宜市政府状告狱中富商,欲讨还因其行贿获得的8000万元水电站”(《南方都市报》4月11日),这事儿让人看到了法治的正能量。富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国有资产,若按人治思维,政府直接把水电站拿回来就是。但在法治社会,却不能如此霸道,毕竟,水电站已在商人的名下,而且其究竟是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得经过双方辩论,法院裁决。

  不过,现实中霸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却不少见,比如私设停车位,多年来一直没人管。现在,“广州多处路段涉私划车位被叫停,市民可投诉”(《新快报》4月10日),终于看到政府出招整治了。城市道路资源本来就紧张,堵车、停车等现象无法缓解,在此背景下,私划车位尤其令人痛恨。我希望,执法部门不仅要清除非法停车位,还要查出幕后责任人,追究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

  “中华白海豚滞留清远11天后死亡”(《清远日报》4月11日)这事自然不存在人为责任,不过,针对白海豚屡屡从珠江口游进内河现象,能否研究出堵截的对策。白海豚在淡水中存活的时间仅3天左右,过去几年来,游进内河的白海豚仅一头游回大海,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