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驾者就该“不近人情”

20.03.2015  11:09

  ■晴 川

  前两天,宁波发生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涉嫌酒驾追尾的私家车司机拿出了2万元现金给出租车司机,并当街下跪求饶“放我一马”,然后找朋友顶包。交警赶到后,出租车司机将事情经过如实告诉民警,并将2万元现金还给了顶包的驾驶员。有网民质疑出租车司机的做法,指责他先收钱再告状是“小题大作”、“不近人情”。(3月18日《钱江晚报》)

  将“酒驾”纳入法治范畴,目的是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开车,无疑是闯鬼门关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哪怕一次都不该玩。但现实中,很多人抱无所谓的态度,酒驾乃至醉驾不少见。屡屡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少就是在这种无所谓的心态下,在一次次的纵容和侥幸中发生的。交规需要人人遵守。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就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不是向法律下跪,却跪向受害者,这显然跪错了方向,害自己不说,还拉顶包的朋友下水,显得很滑稽。

  人需要讲义气,但不能意气用事。如果因为他人一跪就心慈手软,自己岂不是成了帮凶?及时说明实情,这是在挽救一个犯错的人,在帮助一个人。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做“老好人”,正是社会稀缺和需要的有良知的人。试想,一个贪官,如果当初有人善意提醒,很可能就会在滑向深渊之前悬崖勒马,造成的危害、损失就小。但往往就是缺少这样义正词严的人,或者缺乏提醒技巧的人,而使得悲剧一再发生,让一些人越陷越深,最终由人变成了魔鬼。这样的教训很深刻,需要认真汲取。

  酒后驾车,且找人顶包,这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是对冲动的惩罚,怪不得别人。出租车司机对“跪地求饶”无动于衷,看似不尽人情,但却是对酒驾者的保护,也是对民众安全的负责。其更大的意义,在于对规则意识的一次唤醒,这对人们“酒后不开车”的认知提升无疑大有裨益。从这个角度说,这个“不近人情”,其实是充满人情味的大爱至善。对这种不买账的“任性”,肇事者要感激,所有人都应该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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