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规定新生儿落户需父母一方有结扎证

16.06.2014  12:05

  寻乌县计划生育证明

   央广网赣州6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央广新闻热线接到了听众反映,称在江西赣州寻乌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想要上户口,父母一方必须要进行结扎手 术。按照国家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寻乌县层层部门为何违反政策?

  陈先生,老家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菖蒲乡,在户籍登记上,陈先生夫妻双方都是农民,之前两个人生育了一个女儿,按照《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2010年,陈先生和妻子领取了二胎准生证,新生命在第二年降临。

  陈先生:家里添人肯定高兴是不是,儿子有,女儿又有了,这在农村家庭,算是很圆满的了。

  但小孩的户口一直没上。

  陈先生:我就说一开始不管他,后面再说嘛。

  如今,陈先生和妻子在外地开了间小型工厂,生活越来越稳定,夫妻俩希望把儿子带出去念幼儿园,于是,落实户口,便成了头等大事。

   根据江西省的政策,婴儿出生后,带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报出生登记,就可以上户口了,于是,这几日,陈先生便带着所有的证件,来到菖蒲乡派出所,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他,证件不全。

  派出所工作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陈先生:计划生育证明?

  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计生办去打。

  陈先生:要计划生育证明,要到计生办去打。

  记者:今天弄不了?

  派出所工作人员:你打了计划生育证明来, 就可以。

  计划生育证明指的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陈先生来到离派出所不算太远的菖蒲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一位姓谢的工作人员表示,办证很快,但前提是,陈先生的妻子要先接受结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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