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合理化”团友或会“被自愿”?

16.09.2015  00:26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曾跟团游的市民告诉记者,多少都有先给导游小费以避免成为“购物团”的经历。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事实上在旅游消费市场中,游客和导游都是弱者和受害者。

原标题: 导游小费“合理化”团友或会“被自愿”?

  原标题:导游小费“合理化”团友或会“被自愿”?

新华社发

  相关部委出台文件支持游客可自愿对导游给予奖励;业内人士认为,对整个服务业的成长是个里程碑的时刻;但是,有游客却担心落实中会“变味

  “当时准备返程了,导游突然说,这几天,我们司机那么辛苦,大家来表示表示吧,我自己先拿500台币,但不要是零钱什么的。”一位许先生在网上对“被自愿”的“小费”提起质疑。

  “导游小费”在近期的话题榜上备受瞩目。先是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这被外界解读为“导游小费合理化”;随后,携程也宣布或将重启“导游小费”项目。

  争议不断的导游行业,是否能借引入小费机制迎来新变化?是否能消灭“零负团费”以及购物团?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指导意见》出台月余,有游客遭遇了“被自愿”,还有游客支付了高额小费仍被强迫购物……新规是否会成为变相乱收费?导游小费在落实中“变味”,又该如何加强监管?改善旅游行业乱象,出路在何方?

  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以求一探究竟——

  现象1

  网友吐槽:被自愿给辛苦费

  “当时准备返程了,导游突然说,这几天,我们司机那么辛苦,大家来表示表示吧,我自己先拿500台币,但不要是零钱什么的。”8月下旬,安徽的许先生和家人报了八天七夜去台湾的旅游团,欣然踏上了旅程的他,对后来导游收小费一事却是始料未及。

  许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在台湾旅游的最后一站是西门町,当时导游给了他们4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随后将结束旅程返回大陆。但是在去机场的大巴上,地接导游突然以“司机蛮辛苦的,希望大家能给司机一点辛苦费”为由,向许先生等人提出了收取小费的要求。

  随后,地接导游掏出了一个塑料袋,先往里面投进了500元新台币(折合约为100元人民币),然后从后座开始挨个座位往前收。“听到要收小费,车上的游客都陷入沉默,没有人说话回应。”许先生说,几乎全车的游客都给了小费,给多少的都有。他询问了坐在旁边的另一个家庭,比照着标准也给了导游100元人民币的“小费”。

  回家之后,许先生仍旧觉得导游的做法不妥当,他在网上就此事提出了疑问:“(导游收小费)之前并没告知我们,我要向旅游局投诉么?他们退我钱么?”获得网友“必须得投诉”的支持后,许先生给旅行社打电话,反映了导游收小费一事。但让他失望的是,旅行社仅仅回应称会上报总部,“他们态度有些搪塞,说你们给了是善良,好人会有好报的。

  事实上,许先生并不介意付小费给大巴司机,“司机真的很辛苦,但这应该是凭自愿的才对,导游也不该先说自己掏多少来作为参照体。

  有批评声音认为,只要允许“自愿”,发生“被自愿”的可能性就很大。记者在网上查询,网友吐槽“被自愿给辛苦费”的例子也不在少数,他们大多和前述许先生一样,都是在返程途中“被自愿”支付了一定的小费。

  经常出去旅游的张先生认为,这种“被自愿”其实是一种重复收费,他告诉记者,参团交的费用中,就已经包含行程规划、请导游讲解的钱了,“如果导游提供了额外的服务,我会乐意给小费,但只是做了本职工作的话,我为什么还要另外再给小费?

  现象2

  给了小费,就能消灭购物团?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曾跟团游的市民告诉记者,多少都有先给导游小费以避免成为“购物团”的经历。但从南京到粤港两地旅游的丁先生却是给了小费,还要购物。丁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投诉称,其一家人到香港三天游时,遭遇了“黑心”旅游团,每人交了100元导游小费,却未能享受到导游的服务,甚至还发生了在购物点被接团人员“强制消费”,不合作遭到辱骂的情况。

  丁先生告诉记者,9月初,他们在网上咨询香港旅游项目时,一名自称是“深圳×旅罗湖人民南路营业部”工作人员的曹某联系到了他,并向他推荐了香港三天游的项目。丁先生从南京到深圳的一路上,曹某还通过电话“热心”推销该旅游项目,这让丁先生信以为真,并与其签订了香港三天游的合同。

  该合同上显示,丁先生每人交费650元,丁先生夫妇与年迈的父母、女儿一行五人共交了3650元,旅程为9月6日至9月8日。曹某还向丁先生一家收取了每个人100元的导游小费。

  丁先生表示,当时曹某告诉他们称,第二天导游会带他们去香港一些知名珠宝、名表店购物,“时间很快”且不会强制要他们买东西。然而,9月7日那天,丁先生一家在位于香港红磡民乐街23号的珠宝城内,不仅被要求进去珠宝商店两个半小时,且被要求购买价格达一万多元的珠宝。丁先生一家当即对导游及随团人员抗议,却遭到一男性随团工作人员辱骂,并称“这不是强制你们购物,而是你们必须购物”。

  虽然据理力争,但最终丁先生一家还是在一家卖进口巧克力的商铺购买了1000多元的巧克力;同团的游客当中,有不少人在珠宝店内被强制购买了一些珠宝。在此过程中,随团的女导游不仅没有捍卫游客的权益,还一直和随团男子一道向游客施压。丁先生女儿告诉记者,“令我们愤怒的是,他们对我已经80多岁的爷爷奶奶的态度也极其恶劣,出口就是脏话。

  旅行团为何如此嚣张?丁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及收据,上面均盖着“×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港澳旅游部”字样的椭圆形章。但羊城晚报记者随后向深圳×旅投诉部求证得知,该印章为假冒,曹某也并非该公司员工。

  事后,羊城晚报记者电话向曹某质疑,他最终承认自己并不是深圳×旅工作人员,但对真实身份却支吾其词。至于收取100块钱的小费,他表示“因为是出境游,所以遵循的是西方惯例,导游小费比较高。

  记者了解到,丁先生一家所说的香港红磡民乐街23号的某珠宝城早在此前,已发生过多起强制游客购物的恶劣行径。据《东南快报》及《海峡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约有60名福州老人结伴报团赴港澳游时,在该地被没收身份证锁在商场内,要挟“不买东西,就别想回大陆”。

  导游心声 市场信任有待重新构建

  尽管刚刚带团从桂林回来,佛山口岸国旅的导游黄丽君已经开始准备下一个团的行程规划。她笑称自己是发自内心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有时候游客对导游职业的成见也让她很无奈。“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我带一个团在某个景区参观,中途自由休息时候,有客人去了公厕,要交一块钱。回来就有人问,他给公厕一块钱,导游是不是可以拿5毛钱回扣?”她感慨,因为部分搅乱市场的行为,人和人的信任已经脆弱到这个地步。

  长期以来,很多导游领队的收入都是和购物提成挂钩。有业界人士指出,即便是规范的旅游企业,导游领队也更多是在旅游旺季的时候根据带团量进行提成,基本工资很低。引入导游小费机制,应当先让导游领队拥有体现其劳动价值的稳定收入。

  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事实上在旅游消费市场中,游客和导游都是弱者和受害者。“整个业态都习惯了无序的发展状态,游客、旅游从业者和从业机构,都习惯了在一种无序的状态中快速攫取利益,这已经成为很严重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他支持自愿给导游小费的奖励机制,需要时间慢慢去引导,“关键是观念的改变和价值观的重构。

  “在我们旅行社,导游有底薪有社保,收入由底薪、带团补助和奖金构成。客人有无购物、有无小费,对导游收入的影响都不大。”她指出,但如果客人有表扬信,公司会根据表扬信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奖励,“这就是我们的奖金。我曾经因为带团带得好,得了200元的奖金,也有试过500元。

  在工作中,黄丽君特别注意细节,她给旅客常备有晕车药和风油精,对旅客偶尔出现的状况妥善照顾。遇到晕车呕吐的旅客,她也是细心帮忙清理呕吐物。“把细节做好了,就是建立信任的基础。

  有时候她也得到过游客给的小费。“30块、50块的都有,最高是有一次一家人给了100块钱。”她笑着向记者表示,拿到小费后,她会和游客一起去吃夜宵,“小费是对导游的认可,而我工作能够被肯定是很值得开心的事情,我也把客人当朋友,所以一起去吃夜宵增进感情。

  黄丽君认为,国内的游客大多数还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但对导游个人而言,工资之外能得到游客正面的肯定,“付出有回报,不管多少,肯定都会对工作更积极和热情。

  “我们正规的导游,旅行社都有严格的管理,绝对不允许向客人索要小费的。”提及被自愿小费、强迫消费这些旅游现象,黄丽君再次强调,一旦接到游客的批评投诉,旅行社会扣减导游补助、罚钱,严重的甚至还有禁团、开除。

  “(索取小费)这是触犯红线的事情,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或者当地旅游局反映,”中青旅控股市场推广部总经理徐晓磊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旅行社会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最严重的将对涉事导游或领队进行一票否决,“就是列入黑名单,再也不能带我这个旅行社的团”。

  徐晓磊认为,当前消费者不成熟、行业监管打击力度不太够,旅游市场出现混乱,是中国旅游消费升级短期之内的一个必然的现象。“整个旅游市场中,游客和导游受教育的速度都大大地得到提高。对导游小费的认知,也需要时间去检验。

  业内支招 关键在于转变消费观念

  记者采访过程中,多数旅游业界专家都表示,要为三部委的新规点赞,认为这不仅对旅游业是个突破,对整个中国服务业的成长也是个里程碑的时刻。

  “小费不在于多和少,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消费者意识到:好的服务是有价值的,是值得被鼓励的。”旅游专家、北京联合大学客座教授葛磊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客人愿意为优质的服务付出更多的费用,也将促进服务者主动提升自身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

  葛磊强调,小费必须是建立在客人自愿的基础上,由于中国不具备支付小费的社会共识,所以推动起来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在小费制探索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引导客人有意愿为好的服务支付小费,另一方面,要规范导游领队等服务者不能变相地硬性索要小费。

  旅游已经发展成为大众化、经常性消费的生活方式,消费者逐渐理性化、假日和休闲旅游观念逐渐改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冯胜平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对旅游的物质需求逐渐转向精神需求,要求新的产品和服务、新的生产和分销方式。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早前进行的一项出境游意向调查,该调查报告建议,应加强旅游行业自身规范,提升游客旅游体验,打击以低价团等手法招揽游客的不法行为。

  冯胜平称,相关部门出台法规、条例去完善法律,都有各自部门的局限性,更多的只在部门触及到的范围内去考虑问题,是治标而不治本,“要真正规范旅游业的发展和我们的旅游生活,要有完善的顶层制度设计。”他建议,“堵不如疏,在政府层面加强引导,提高相关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包括游客的内在精神需求,在社会引导更加理性的旅游观、消费观,而不是限定具体的条条框框。

  他认为,应该加强市场监督,如公布不文明游客的“旅游黑名单”,鼓励旅游企业、民航企业拒绝为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旅客提供旅游、乘机等服务。“不良导游也可以让市场去形成一份黑名单,那些素质低下、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人就不能继续做导游。

  “这些年,我们也被海南、云南的低价团队折腾得够呛,”徐晓磊直言不讳,不良导游引导、诱导、强制消费者购物,或者进行其他的行为,往往是由其挂靠的旅行社的前期行为所决定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消费者跟服务者、游客和导游的冲突,还是要落到产品提供者——也就是旅行社的身上。

  徐晓磊认为,市场需要行业的每一个参与者,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他最后提出,希望行业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这个市场的门槛是不是要再高一点?监管再严一点、力度再大一点?”(文/羊城晚报记者 李妹妍 李国辉 实习生 欧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