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伟光:导游行业要靠规范与自律来重构

04.06.2015  12:04

    〖观察眼〗近日,一段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尽管舆论一面倒地责备导游素质低下。但与此同时,导游的委屈自白也让人再度关注起导游的生存困境。到底目前国内导游行业现状如何?要整顿旅游业,导游行业的种种问题应该何去何从?  

        作为旅游活动接待计划的具体执行者,导游的生存现状直接关系到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曾几何时,导游是行业内的香饽饽,全职导游、兼职导游每日有接不完的团。也有不少初入社会的年轻人认为,导游能接触到很多不一样的人,又能边工作边赚钱边游山玩水,一时间,行业内的从业人员出现井喷。

  导游辱骂游客,开除处分导游、吊销导游证,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把责任全归到导游身上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导游行业的集体困境,亟需更多关注。

  作为旅游产品的服务者,导游是连接上下游的纽带,他们的付出、回报应该有一定保障。不过,我国当前的导游制度尚欠合理,无组织,无保障,无纪律,被人戏称“三无人员”,由于聘用形式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对导游群体的规范也有颇多难度。单纯靠处罚不能解决问题。旅游业存在诸多问题,更需要整体解决,不是单方面提高服务质量的问题。整个行业已经深陷价格战,虽然案例发生在云南,但是问题却在全国。国家旅游局正开展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所谓“不合理低价”,即以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徕,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坚持全国一盘棋,立足属地原则,坚持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坚持线上线下同时治理,坚持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如果组团社依然采用零负团费,那么对于旅游目的地的云南,就不得不吞下苦果,这类导游辱骂事件自然还会发生。

  首先,我国旅游法律法规不完善,让导游身陷险境。尽管2013年我国出台了新旅游法,但其没有真正规范好旅游业各方面的问题,尤其甚少涉及导游权益保护。目前行业内亦没有行业协会为导游争取、维护权益,出现问题后,导游经常吃哑巴亏。

  其次,法律属硬性范畴的管理规范,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自节自制。不过,目前导游行业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实。未来应提高导游从业资格证的考取门槛,尤其要提高学历要求,此外,专业导游与景点解说员因服务性不同,他们的考试、审查也应该分开。

  第三,导游拼命让游客消费,这或许跟我国明确禁止导游收取小费有关。国外很多导游也是以“兼职”的方式工作,却很少出现拿回扣、强迫游客购物赚钱的情况。这是因为,他们把工作当成服务,把服务做好做到位,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消费,这迫使其自觉自律地完成服务;另外,很多国家的导游即便是“自由身”,一旦从业便可自动纳入到国家的保障体系中。相比之下,我国导游本身收入就低,自觉缴纳社保不可指望。

  当前互联网服务不断提升,导游的生存空间大大萎缩,导游的前景看似暗淡,不过,作为文化传承群体,互联网再发达,导游这个载体都不可或缺,希望监管、规范、自律等果断跟上,提升导游整体水平,推动我们旅游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