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残疾病人求退1元挂号费 将医院告上法庭

18.06.2014  21:27

  中新网广州6月18日电 (蔡敏婕 杨婷)朱某在看病挂号时要求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挂号费,遭医院拒绝后,朱某选择将医院告上法院。18日,广州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朱某起诉称,2013年9月10日上午,他在医院挂号前,向该医院工作人员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贫困残疾人证明》,要求享受《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所规定的免收挂号费的优惠。不料医院拒绝了朱某的要求,其工作人员表示残疾人不能免费挂号费。

  由于朱某存在言语上的沟通障碍,于是向医院当面出示《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文件,表明依据地方法规的规定,朱某有权享有就医优惠,但医院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朱某的要求。朱某无奈之下,只好花了1元挂号费、3元诊金及229元检查费,并索要了发票。

  根据《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相关规定,户籍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根据相关规定获得扶助。此外,贫困残疾人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县级以上公办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20%的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据此,朱某请求法院判处医院赔礼道歉,返还1元挂号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该医院答辩称,不同意朱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医院是按照《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残疾人优待政策的,朱某并非是广州市的户口,不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减免人群,所以被告的收费行为是符合规定的,该院不存在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