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 将发布两级预警

05.08.2014  23:47
根据《应急预案(试行)》,肇庆市的大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

  空气严重污染时,该注意什么?学校是否该停课?公车是否该停驶?今后,这些问题都可在近日印发的《肇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中找到答案,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肇庆市将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并实施健康防护等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预案(试行)》所指大气污染,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当AQI指数接近200的“警戒线”时,市环境保护局与市气象局将联合会商,对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报,一旦达到预警级别,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并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24小时、48小时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信息将通过短信、微博、电视、报纸等形式进行发布。

  根据《应急预案(试行)》,肇庆市的大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

  Ⅱ级(橙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即发布Ⅱ级预警:⑴ 最近24小时AQI平均值超过200,且预测预计未来连续两个24小时AQI平均值大于200小于3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级别;⑵ 预测预计未来连续两个24小时AQI平均值大于200小于3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级别。

  Ⅰ级(红色)预警只需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即可发布:⑴ 最近24小时AQI平均值超过300,且预测预计未来连续两个24小时AQI平均值大于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⑵ 预测预计未来连续两个24小时AQI平均值大于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应急预案(试行)》均说明了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并明确列明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

  至于预警解除,则继续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报,如最近24小时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小于200,并预测未来24小时内污染程度将持续或下降,可通过程序,解除预警。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肇庆市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全市23个机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据悉,从去年开始,市环保局及市气象局已开始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对应急预案所提的要求有充足的技术准备。

  大气重污染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程序(部分):

  ⑴ 哮喘病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婴幼儿、老年人、孕妇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停止所有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⑵ 全天保持工地内道路和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⑶ 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责令不稳定达标的大气污染源停止排污。

  ⑷ 市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用车,各停驶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重污染Ⅰ级(红色)应急响应程序(部分):

  ⑴ 在Ⅱ级健康防护措施的基础上,中小学停课;

  ⑵ 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配备足够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⑶ 中心片区(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高新区、新区)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2次以上,洒水7次以上,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全市域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

  ⑷ 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陶瓷、印染、水泥、玻璃品制造、有大于20蒸吨/时锅炉企业等)进行严格检查,通过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优质燃料、提高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30%;责令不稳定达标的大气污染源停止排污;

  ⑸ 市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各停驶情况上报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