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建民办学校奖惩红黑榜 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27.02.2017  13:07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珊)日前,《惠州市民办学校奖惩“红黑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在惠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倡导诚信氛围,提升民办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细则》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根据《细则》,奖惩红黑榜是指教育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围绕惠州市民办教育发展涉及社会主体信用情况确定的信用联合奖惩红榜和黑榜。红榜单位是指教育管理规范、教育秩序稳定、教育质量较高、办学信誉良好、通过《细则》确定并予以通报的民办学校。黑榜单位是指教育管理松懈、教育秩序混乱、教育质量低劣、存在不良办学行为、产生社会不良影响、通过《细则》确定并予以通报的民办学校。

  《细则》指出,民办学校红黑榜评审工作与民办学校年检同步实施。每年3—4月,民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年6月底前,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县(区)民办学校红黑榜评审结果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及备案。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建设制度化是完善社会发展秩序,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举措。市教育局要求,对列入奖惩黑榜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