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宅小区停车费全面松绑变适时放开?

12.08.2015  12:32

省发改委相关《通知》指“收费暂按现行政策管理”

距离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涉及的住宅和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放开,还有三天,但最终是否真的放开却仍未有定案。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在一则《通知》中提到,“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物业服务即前期物业服务(含老旧小区、房改房,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收费暂按现行政策管理,视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竞争程度,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放开”。这被解读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近期内不会放开指导价。这一态度与此前行业内盛传“必然放开”的说法大相径庭。

放开限价引发激辩

据广州停车场协会调查数据,广州中心城区住宅停车位月租基本过千元。两年前,广州最贵车位为50万元/个,但今年上半年,已有10个楼盘一手车位突破这一价格,目前最新的成交价已突破100万元。该协会副会长潘国璠表示:停车费价格放开传闻至今已有大半年,但广州停车位月租价格涨幅却不大。因为价格并非业主能单方决定,还要看车主的承受能力。

对此,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新闻发言人谢凯认为,小区停车费放开越早越好。放开限价并不意味着全面涨价,也不是外界传言的由物业操控小区的停车费价格标准,应该相信市场的调节能力。潘国璠则认为,小区业委会成立与否与放开限价并无关系,发改委相关通知也并未要求每个小区一定要成立业委会。

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有不同看法:目前广州市各小区情况不同,延缓放开的步伐是明智的,给每个小区一个过渡期,实施起来会更顺利。

有律师认为,如果放开限价后有物管或开发商提高小区停车费,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回购私有车位?有可能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李绪进指出,小区车位一般分为私有车位和公有车位。私有车位指业主拥有产权,其租售价格不受制约。而公有车位则是指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露天停车位。公共车位的租赁价格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物权法》,这部分资源只租不卖。

就省发改委相关《通知》,有观点猜测将来可能会以物业服务企业以市场价回购车位产权归为公有,再以放开后的市场均价出租。对此,谢凯表示这种方式根本不存在。“回收”已明确产权归属的车位是对产权人权益的侵犯,政府通过补偿措施回购产权人车位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谢凯说,这种说法显然是对《物权法》的误读。

周活宁认为,在业主代表大会议价之前要先明确私有车位和公共车位包括露天车位的划分,议价的部分是小区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他指出,虽然暂时不会采用回收车位这一办法,但是未来可能会出现。通过物管公司购回私有停车位,作为共有资源,然后由业主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停车费的定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