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场变停车场业主不爽 街道办介入物管不买账
东方都会唯一休闲广场没了 街道办发整改通知 物管不买账?
在天河区中山大道西一带,东方都会广场小区门前本是一处休闲广场,不少居民都喜欢在傍晚来此散步。没想到,从今年7月起,广场内划好停车线、竖起挡车杆,改建成露天停车场,此举引得不少居民的反对。然而,小区物管则认为,这块地属于开发商,他们有权出租为停车场。双方争执不下之时,街道办介入调查,认定广场擅自改为停车场属违法,并要求停车场在昨天前整改。然而,对这个说法物管却不买账,目前多方仍在协调中。
文/广州日报记者申卉
图/广州日报实习生郭嘉亮 记者陈忧子
被改建为停车场的休闲广场。业主
唯一休闲广场被夺走
“我们小区本来就没什么散步的地方,现在连最后的休闲广场也要变成停车场,让我们怎么办?”得知广场变成停车场后,东方都会广场小区的业主潘女士很是气愤。她告诉记者,小区临近中山大道西,小区内基本没有休闲场所,唯一能散步的就是这块临近人行道的休闲广场。然而,这最后的“净土”也在今年7月被“夺走”。当时,她偶然下楼发现,原本的休闲广场齐刷刷地划好了停车位,并在前后都设置了一个挡车杆。
小区最早的业主之一汤先生则说,2002年收楼后,这块空地就被用作居民的休闲广场,至今逾10年。而且,小区原本已经有一个停车场,业主们不愿意“弃重取轻”,以小区环境为代价增设停车场。“以前广场有护栏围着,车辆无法进入,所以我们经常到楼下带孩子散步,现在停了这么多车,进进出出的,环境比以前差远了。”
物管 产权属开发商 可以自行处置
昨日,记者来到该楼盘,看到停车场从中山大道西184号向东延伸至天府路,广场上停放了不少车辆,还设了岗亭、停车杆等。有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一层是商铺,广场上原本有不少乱停车现象,现在规范管理,变成正规停车场,他说:“停车场的定价方式是根据政府指导价,由有资质的物管公司经营。”物管处其中一名负责人表示,根据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及红线范围,这处广场的产权属于开发商,而非业主共有的人行道或绿化广场,物管有权对此进行处置。因此,小区物管家怡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给另一家具有停车场经营资质的物管公司桥兴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她还强调,增设停车场是应业主需求,目前划分的80个车位中,有45个车位停放的是业主车辆。
然而,记者却没有在这份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中看到对该广场产权属性的文字说明,当中仅规定了对大厦首层的规划是商业及公设,并不涉及广场。而且,说起该广场的规划用途及停车场是否报建,这位负责人也是不愿正面回应。她强调,只要是开发商的物业就有权自行处置。
街道办 广场性质为建筑物间距 要求停车场整改
昨日,记者陪同业主一起到天园街道办东方社区居委了解情况。居委相关负责人拿出一份印有天园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文件告诉记者,17日,天园街道办向广州桥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关于立即撤销停车场设施及停车服务的函》,函中称街道办到天河区规划局查实,该处广场原规划报建的使用性质是建筑物间距,现物管公司擅自改为停车场属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撤销停车场设施及停车服务,如在11月19日前未作整改,街道办将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对于街道办的复函,物管负责人认为,虽然街道办要求整改,但并没有出示规划部门的规划图,不应该“斩立决”。昨天,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都会广场规划向天园街道发来复函称,停车场范围规划为市政规划道路和建筑物临路退让间距范围,规划上不能做露天停车场使用。街道办则表示会积极跟进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