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区泳池浅水区女大学生溺水成植物人

04.11.2014  11:27

王芷晴,湖南衡山人,今年19岁,系长沙理工大学2013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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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冯雷亮 今年8月,女大学生王芷晴在佛山一小区泳池不幸溺水,花费40万元治疗费用后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在与死神的赛跑中,王芷晴的家人倾尽所有、其同学自发募捐,为其筹款治疗。而小区泳池的承包公司则坚持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责任归属,同时王父给承包公司打了两张欠条,借5万元用于女儿治疗。

事发:女大学生小区泳池溺水

今年暑假,王芷晴到佛山,暂住在南海区万科金色花园一业主家里,为后者小孩做家教。8月7日,王芷晴前往小区泳池游泳。小区监控 视频 显示,晚7:54,她进入泳池浅水区;10分钟后,被一名救生员、一小区业主救出泳池;过20分钟后,医生赶到现场。

王芷晴父亲王维坤称,事发时,泳池旁边就坐着救生员。“但救生员说,事发前有看到我女儿在泳池边热身,之后便去看别的地方,直到一名业主大声呼喊后,才跳到泳池中,一起将我女儿救上来”。据悉,溺水后的王芷晴被发现时躺在浅水区的水中。“至今也想不明白,浅水区只有1.2米深,女儿身高有1.65米,怎么会发生溺水?”

王芷晴先后转院三次,但呈植物状态的病情几乎没有变化。“如果当时溺水不超过5分钟,抢救成功的希望就很大,但超过5分钟,就不太好说了。”广东三九脑科医院的倪医生称。目前,王芷晴只能躺在病床上,需要借助医疗器械呼吸。“在广州治疗一段时间后,我想把她接到老家县城,一方面费用会低很多,另一方面医保还能报销一些,能维持的时间长一些就尽量长一些。再到后面(没有钱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王维坤哭出声来。

治疗:各方筹款 家属仍欠下巨债

王维坤至今已经花费40多万元,并欠下巨额外债。事发后,王芷晴做家教的业主,主动拿出10万元;王芷晴的同学自发在校内筹款,为其募捐了6万元;王维坤的同事,为其捐助了5.8万元;王维坤的亲人也捐借了9万元。

小区的泳池承包商,系深圳安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安顺”)。据小区物业一苏姓经理的说法,自2013年开始,安顺便承包了小区的泳池,承包期为暑假期间,公司资质齐全,配备的救生员也达到了国家标准。

王维坤称,事发后,自己数次与安顺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为解决一时的治疗费用,在小区物业的协调下,两次向安顺借了5万元,每笔借款都有写欠条。但近日,对方称已经否决以个人形式进行交谈,要求找律师商谈。

“我只是想通过协商,拿到一笔赔偿金,将我女儿的治疗尽可能维持一段时间。然后再看看能不能得到社会的救助。”王维坤称,因为女儿并非佛山本地户籍,已向多个政府部门反映了问题,但得到的回复均是,其不属于政策覆盖范围。

其人

曾经的“学霸”何时才能醒来

生于湖南衡山县的王芷晴,是同学眼中的学霸,高中时,其学习成绩便在全校前五名之内;2013年,其以高出一本线45分的成绩,考入长沙理工大学,“她是村子里那年唯一一个考上一本的学生”;2014年上学期,其专业成绩名列全班第一,“她还说以后要考研究生”。王维坤称,“女儿很节俭,这次做暑假家教,也是想减轻我们的负担。”其同学的评价也是“天妒英才,命运多舛”。

律师说法

小区泳池的所有者、承包商均须担责

“此事件中,小区泳池的所有者、管理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泳池所有者要承担连带责任”,佛山市政协委员、知名律师徐玉发称,“物业如果以‘泳池承包出去了,便不关物业的事’为理由,那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除非小区物业能证明泳池不存在任何的安全隐患;承包方安顺,无论资质齐全与否,都必须承担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对方是故意自杀”。徐玉发建议,溺水者的家属应做残疾等级评价,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办法,获得残疾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等费用。“当事人家属可以同时起诉物业、泳池承包方,后者中的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所有的赔偿金,然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双方间的赔偿责任划分”。

(线索提供:陈先生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