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涨物管费 住户不同意

11.06.2018  11:12

大洋网讯 2017年8月,荔湾区东浚荔景苑小区的物管公司公布关于物管费从1.75元/平方米上调至2.3元/平方米的通知,遭到该小区超过半数业主的反对,区发改局随后也认定该调价流程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并责令停止。不过,今年3月,该物管公司在没有重走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按照新标准实施扣费。沟通无果后,不少业主自5月起开始停止缴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对该物管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截至记者发稿,该物管公司仍拒绝正面对事件做出回应。对此,区发改局认定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物业管理费并逾期不改”,对该物管公司进行立案处理。

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今年3月起,负责荔湾区东浚荔景苑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广州市东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浚荔景苑分公司(下称东浚物管公司)未遵循相关规定程序“强行”上调物管费标准,既不理会区发改局做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也拒绝小区业主希望重走调价程序的诉求。

据业主陈女士介绍,她从2002年搬进来后,东浚物管公司便一直负责小区的运维工作,且服务“还过得去”。2016年12月,东浚物管公司以“各项服务费用大幅上升且收支不平衡”为由,在物管处贴出调整物管费事宜的通告并征询业主意见。

陈女士说,在征询意见时,她隐约觉得表内的选项设置“不太对劲”。“表上只有3种调整后收费标准的同意选项,没有维持原收费标准的同意选项。”陈女士认为,这些选项藏有“陷阱”,企图混淆业主的真实意愿,因此她当即在备注项填写“不同意”,后来被当作“弃权”意见处理。

2017年8月,物管公司贴出调价通告和业主投票汇总表。调价通告称共收集1097份意见表,同意业主户数有902户,同意率为51.28%。

然而,业主随后自发调查时发现,调价通告上写明“有关业主征询意见的验票、检票等流程是借用荔景社区居委会会议室,且在荔湾区物价科、彩虹街荔景社区居委会领导和部分业主见证下进行的”,实际上漏洞百出。

首先,陈女士等业主要求物管公司公布参与验票流程的业主信息,以便调查投票结果的真实性,但后者却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其次,业主询问居委会工作人员关于当天的验票情况,得知“居委会没有出席参与”。记者曾就此事走访荔景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我们当时有其他活动,并没有参与验票过程,只是提供会议室给他们验票,也不清楚是否有业主参与。

一番调查后,陈女士等业主多次前往物管处沟通协商,物管公司却不予理睬。无奈之下,业主们将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请求责令物管公司停止物管费调整。

2017年12月,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后对该物管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此次调价行为并告知调价行为需按相关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今年1月,不少业主惊讶地发现,物管处再次在通告栏贴出物管费升价通知。2月28日,陈女士回忆,当晚10时许,业主陆续收到由保安挨家挨户派发的缴款通知单,被告知次日物管公司将按照2.3元/平方米的新标准收取物管费,这一消息让不少住户措手不及。

近日,记者随业主走访该物管处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仅回应说:“升价已得到过半数住户的同意,是法定的正规程序,其他的我们不会再重复说。”之后,尽管记者再三追问,工作人员却默不作声。

5月16日,区发改局再次就事件做出回复,认定该物管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物业管理费并逾期不改,表示将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物管公司立案处理,目前正在立案处理过程中。

据我所知,大部分业主都没有交5月份的物管费了。”陈女士说,一方面业主们不愿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另一方面又开始担心小区未来数月的运维情况。陈女士告诉记者,大部分业主其实并非反对适当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只是希望调价流程能合乎法规,业主权益受到保护,且在调价的同时,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能相应提升。与此同时,小区正加紧成立业委会,希望能更好地保障业主权益。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叶碧君、苏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