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费:开发商“有权”任性涨价?

27.07.2015  13:44

住宅小区车位费上涨时有所闻,有的小区车位费甚至涨幅较大,开发商“有权”就能任性涨价?

法律专家建议,小区停车位不同于一般商品,业主对车位费价格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今后立法中一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应出台关于小区停车服务的相关细则,加强对小区停车收费的监管。

7月11日,适逢周末,一则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引发了位于天津外环线边上的阳光100国际新城部分业主的不满。

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所在的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物业突然通知,原来每月300元的车位租金上涨至480元,且按照物业人员说法,很快该小区车位将只售不租,十年使用权12万元。突然的涨价和强硬政策令业主反感,不少业主联合起来要求与物业对话,然而多日以来物业公司并无一人出面与业主协调。有业主反映,“向一些部门反映,他们互相踢皮球,没人管这事。”

不止在天津,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围绕着车位归属、收费等问题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

车位租金为何突然上涨?上涨的依据是什么?记者联系了天津市阳光100国际新城的物业管家王丽(化名)。王丽告诉记者,该小区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和物业没有关系,原本每月收三百元租金的时候,物业抽取其中的八十元作为正常维护运营的费用,其余的都要交给开发商,此次涨价也是开发商的决定,物业这边还是只拿八十元。

该小区开发商办公室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涨价的决定是股东会决定的,“我们是产权方,涨价应该不用向政府部门报备吧。这次涨价还是出于投资回报比的考虑,股东们希望回报多一些。”

法律专家表示,目前停车费用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问题上。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权属有三种情况:1.开发商在规划范围内自己投资建设,属于小区的专用车位,由开发商拥有完全产权;2.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投资比例共有产权;3.人防工程改造车位,收益权应归投资者所有。

此外,住宅停车费用是否已经具备了竞争条件可以交由市场调节?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专家表示,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是否具备竞争条件仍然值得商榷。对于有车的业主来说,虽然表面上有“租”和“不租”的选择权,但实际上只要有车除了选择“租”往往没有第二种选择。

专家建议,今后立法中一方面应明确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应出台关于小区停车服务的相关细则,加强对小区停车收费的监管。如由物价部门划定指导价,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达成的价格合议交由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物业管理部门协同物价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将停车费收费标准及使用情况在住宅小区的明显位置进行价格公示。

据新华社

院士专家智汇“花城院士讲坛” 共话城市基础设施韧性建设
  8月5日,第三十六期“花城院士讲坛”在广州成功举行,本期讲坛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指导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003013.广州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