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状告小叔私吞丈夫遗产 小叔拿口头遗嘱反驳
小叔拿“口头遗嘱”反驳未获支持
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多份遗嘱内容存在冲突,那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倘若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 实习生陈卿媛)丈夫过世后,李梅将小叔夫妇告上法庭,声称对方趁着帮处理后事期间侵吞丈夫30多万存款,这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小叔则大喊冤枉,声称他也是遵从哥哥的遗愿,因为哥哥生前曾立有口头遗嘱,要将名下财产许给儿子童童,暂时由他帮代管,待儿子成年后再交付。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认定涉案口头遗嘱无效,要求小叔返还34万余元及利息。
30多万遗产被小叔私吞?
2011年1月,李梅的丈夫因病不治身亡。事后1年多,李梅和小叔一家闹上了公堂,导火索是丈夫留下的30多万遗产。据李梅诉称,小叔夫妇侵吞了丈夫的遗产,她将丈夫身后事交由小叔夫妇帮忙处理。但没想到,小叔夫妇过了近半年才将丈夫遗物交给她们。而李梅在清点遗物时竟然发现,缺失了三本存折和银行卡,经她查询发现,小叔夫妇已办理了保险理赔,还转走了丈夫在银行的存款。李梅为此多次要求小叔夫妇返还这些财产,但都遭到对方拒绝。
李梅认为,丈夫的存款和保险理赔款是其遗产,应该由她和孩子继承。然而,小叔夫妇非法将丈夫遗产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于是将小叔夫妇告上法院。
小叔称兄长口头要他代管
面对嫂子的控诉,小叔张星却给出了另一番说法。他称家里兄妹四人感情一向深厚,但哥哥和嫂子的夫妻关系却不好,在哥哥患病住院期间,嫂子很少到医院照料。为了帮哥哥治病,姐弟三人为他购买了药品、食物及生活用品,还垫付医药费,尽最大努力挽救其生命,为此花费了不少钱。
张星称,在哥哥病情到了晚期,出院回家后,有一天,哥哥将姐弟三人叫到面前,因担心离世后妻子改嫁,孩子可能得不到好的照顾,便托付姐弟三人帮他照顾好孩子,还立下口头遗嘱,即他留下的所有财产在扣除姐弟帮他垫付的费用和办理好身后事之后,剩余财产由儿子童童继承,先由张星帮忙保管,待儿子童童满18岁时再交付。
法院认定涉案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妈妈和叔叔的纠纷,童童要求叔叔将爸爸的遗产返还给他和妈妈。
经法院查明,张星称哥哥曾立有口头遗嘱,对此张星的大姐以及弟弟也证实了此事。据两人证词,张星哥哥当时立口头遗嘱时神志清醒,也可以正常走动。为此,法院认为,从证人证言的内容来看,张星哥哥立下该口头遗嘱时的身体状况并非不能立书面遗嘱,故当时并不属于不能立下书面遗嘱的危急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遗嘱为无效遗嘱。
法院认为,张星从哥哥名下银行账户提取的款项,本是属于李梅及其子女的财产,张星对该财产没有权利享有,李梅及其子女要求张星返还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但没有证据证实张星有将涉案款项用于家庭生活,为此张星妻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星应当返还34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口头遗嘱非危急无效
广州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告诉记者,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程序继承遗产。
该法官介绍,“口头遗嘱”只能是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书面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