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转发"小咖"文章引诉讼 粤首例微信侵权案二审开庭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汉城报道:据称是大V的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了其他公众号的作品,被告侵权并索赔1元。一审中,中山暴风科技公司被判侵犯了中山商房网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其不服提起上诉。27日,该广东首例微信侵权纠纷案在中山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年1月到3月间,公众号“中山商房网”先后向微信用户推送了题为《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初八后大幅度降温阴雨天气》、《莫笑老饼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饼》三篇文章。文章均载明“本文为商房微信搜集资料和撰写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或转发到朋友圈。任何公众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转载或抄袭”。
今年2月到3月间,“最潮中山”推送出《谁是中山第一高楼?中山高楼全档案!祝全体中山人更上一层楼!与你放眼中山!》、《中山下周大幅降温最低7度!你爸妈知道吗?扩散周知!》及《中山四大名饼,你都吃过了吗?中山人转走》三篇文章。
“中山商房网”的所有人中山商房网科技公司(下称商房网公司)认为,其对上述三篇原创作品享有著作权,而“最潮中山”归属方暴风科技未经同意擅自转载、变相抄袭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其在“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平台及《中山日报》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一审时中山市第一法院认定,商房网公司推送的《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具有一定独创性,符合作品的条件,对该篇作品享有著作权。而其他两篇文章,一篇转载自《中山客》,一篇是介绍天气情况的时事新闻,商房网公司以该篇文章系其原创作品并据此主张相关著作权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判暴风科技就第一篇文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庭审焦点
公众号的属性?
昨日记者登录发现,“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没有官方认证,近日发布的图文素材,基本都是老百姓的吃喝住行讯息。
暴风科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暴风科技的主营业务是电子商务,“最潮中山”公众号的内容发布,自始至终没有涉及公司的宣传营销。
据其介绍,2013年4月份左右,暴风科技收购新浪微博“最潮中山”,并将其运营者聘为公司员工,负责用该微博账号进行一定程度的公司宣传,公司对发布有审查管理制度。2014年年初,运营者自己开了“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公司持默许态度,没有进行干涉和引导。因此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就是一个个人自媒体。“就算侵权也应该是追究个人,而不是追究公司。”
对此,商房网公司不予认可,其认为“最潮中山”公众号是由暴风科技的员工负责内容发布,那么该员工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公司是否掌控公众号,与案发的侵权状态没有关联。
文章是否原创?
记者观察到,“中山商房网”推送的《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一文,分过去、现在、将来三个层次,介绍了中山高楼的相关数据及背景资料,并结合资料对未来中山的高楼进行了预测。而“最潮中山”推送的涉嫌抄袭文章,图片部分更为丰富,文字部分一审认定相同度超过三分之一。
昨日庭审上,暴风科技表示,“最潮中山”推送的内容,只是借鉴了话题和角度,内容相似度很低,推送时没有恶意,只是在宣传中山市。而商房网的文章当中,图片是抄袭的,文字部分则是根据政府公开透明的信息组合成,其著作权有瑕疵。
商房网公司则认为,其文章结合建筑的高度、建成时间、历史背景等材料,预测了未来中山楼王,展示了中山建设事业的发展情况,属于原创作品。该公司强调是就文字部分主张的著作权。
为何索赔1元?
截至一审庭审当日,中山商房网的粉丝数量为3800多人。而暴风科技方面称,当时“最潮中山”的粉丝有4万多人。
一旁听者告诉记者,这是一场“大V”转发“小咖”文章引发的诉讼。在昨日的庭审上,双方除了针锋相对地辩驳外,还有一番颇具理性的探讨。
暴风科技代理人广东正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昌盛认为,微信向社会传递有价值信息,是通过简单、快速、复制的方式的,大量信息文章都是七拼八凑组合在一起的,如果认定转载行为侵权,意味着有大量人侵权,不利于新媒体业态的发展,希望法院持慎重态度。
中山商房网代理人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郎鸣镝表示,微信快速传递信息确实方便人们的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微信上的文章鱼龙混杂,既有原创,也有抄袭。该案件作为广东省首例微信侵权案,恰恰说明当下人们对侵权原创没有意识,需要给予提醒。对簿公堂,并非是为了商业利益,所以才象征性地索赔,以此告知大家,适当的管束是有利于新媒体业态发展的。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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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提醒:随着微信平台的火爆,众多微信公众号侵权现象越来越多,大量公众号未经授权即转载或抄袭他人原创作品,并开始依靠点击来赚钱。此外,个人或企业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商誉的侵权现象也屡见。个人或企业利用微信这个公共平台时亦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法则,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