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肇庆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仍为8月31日

09.04.2017  10:38

  重磅!

  家长们关心的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

  终于有答案了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仍为8月31日。

  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让肇庆君来告诉你!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不变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仍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这一文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这也意味着,广东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截止出生年月不做调整,还是8月31日,并且儿童要年满六周岁。

  除此之外,

  还有这些重点你要知道

  ↓ ↓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各地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合理划定片区范围,确定每所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新旧片区变化调整要依法依规进行,并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实验班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根据课程改革需要确需在初中阶段举办实验班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实验班学生选拔方式要科学公开公正,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办成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从2017年秋季开始,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要建立完善均衡分班制度,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你家里有没有等待入学的小朋友呢?

  这么重要的消息赶紧转发给亲人和朋友吧!

  【来源】肇庆发布

编辑: 刘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