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系列培训班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韶关学院、肇庆学院:
为全面加强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实践育人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系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培训由省教育厅主办,华南师范大学、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韶关学院、肇庆学院、阳江市教育局承办。
二、培训时间
2017年6—12月。个别跨年度项目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管理者,省级中小学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各类培训对象的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培训分为高端、骨干、常规3个层次,共8个子项目。具体包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程项目、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项目、省级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省、市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及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研修项目。
五、培训安排
本轮培训共设置3个系列8个项目,安排如下:
(一)高端培训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程项目,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封闭式培训、省外交流、省内跟岗学习等)天数47天,跨度2年,分阶段完成。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人数500人,培训时间10天。
3.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项目,培训人数200人,培训时间3天。
4.省级中小学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人数200人,培训时间4天。
5.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人数300人,培训时间4天。
(二)骨干培训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人数600人,培训时间8天。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人数200人,培训时间3天。
(三)常规培训
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研修项目,培训人数1300人,培训时间5天。
六、培训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本通知所附培训方案要求,积极发动和认真组织好各自所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应训尽训。
(二)培训主办单位要根据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布点情况统筹分配各地参训人员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本地参训人员报名工作,确保足额落实参训人员,同时负责汇总本地参训人员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参训人员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培训主办单位按照每天6学时标准为其出具学时证明。
(五)培训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人:钟凤萍,联系电话:020-37627818。
附件: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程项目培训方案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方案
3.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项目培训方案
4.省级中小学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方案
5.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方案
6.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方案
7.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成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业务能力提升
项目培训方案
8.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研修项目培训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