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规定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08.12.2015  11:24
江门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发挥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宣传与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近日,江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幼儿园)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鼓励教职工参加志愿消防队

  《方案》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新建学校建筑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备案后方能投入使用。要配足、配齐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同时,发动教职工参加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

  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主要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的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的情况等。宿舍、饭堂、体育馆等重点场所应落实巡查制度。

  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必修、选修、校本教材内容以及军训内容,消防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考核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方案》还明确,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指出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同时要求各地各学校要牢牢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