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广东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培训班暨研讨会的通知

18.09.2015  12:16

粤教后勤办函〔2015〕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

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的能力,定于2015年10月在广州举办“学校食品安全培训班暨管理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9-10日,共2天。9日上午报到,10日午餐后返程。

二、培训地点

广州市三寓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电话:020-37196088)。

三、培训内容

解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

四、参训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选派本市或下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员2名,省属中小学校选派1名。

五、其他事宜

1.参加培训的代表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省教育厅支付。广州地区的参训代表不安排食宿。

2.由于经费和培训场地有限,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培训。如需增加名额,每单位限增1人,增加人员所有费用自理。请各地各校于9月2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后勤产业办。

3.不住会的人员可于9日下午13:30前直接到会场报到。

联系人:贺丰霞,电话:020-37627115,传真:020-37627979,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培训班暨研讨会回执.doc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