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小官巨腐”:科级涉案百万以上就算

23.01.2015  10:08

  中央第二巡视组去年对北京进行了巡视,他们移交给北京的相关线索已经全部得到受理,部分已经办结,还有一部分正在查办中。而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北京存在“小官巨腐”现象,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昨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作出了官方回应,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就算“小官巨腐”。

  涉案金额100万以上的就算“小官巨腐

  北京市纪委日前通报,在聚焦治理“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方面,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件,违纪总金额3.58亿元。到底什么样的腐败行为算“小官巨腐”呢?杨小兵昨天表示,科级干部及以下的,涉案金额100万以上的就算“小官巨腐”。纪检机关重点查处侵害农民利益,“比如在征地、拆迁、补偿、市里拨付的专项资金方面出现截留或挪用等”,主要围绕农村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做文章。

  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已全部得到受理

  2014年3月31日至5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进行了巡视。巡视指出,北京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和领域的腐败案件相对集中,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巡视组还将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和北京市。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随后分别召开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案件工作座谈会,围绕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行了交流座谈。会议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巡视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积极调查核实,运用好巡视工作成果。市纪委从8月份起建立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办案工作。

  杨小兵透露,对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重要线索已经全部得到了受理,“案件查办有它的规律,有的办完了,有的正在办,正在办的也上报了正在办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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