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慕冰:做好小微金融服务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一环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今日,2015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召开,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银监会一直致力于引导和推动中国银行业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做好小微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发展普惠金融事业的关键一环。他就中国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取得的成效、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展望谈了三点看法。下面为讲话内容:
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这次论坛以“好金融,好社会”为主题,我认为它准确地契合了普惠金融的主旨。期待各位专家就发展普惠金融发表真知灼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将其列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的银行业监管部门,银监会一直致力于引导和推动中国银行业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做好小微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发展普惠金融事业的关键一环。下面,我就中国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取得的成效、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展望谈三点看法。
一、中国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成效显著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繁荣经济、吸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银监会始终坚持正向激励的监管导向,通过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政策,不断激发银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截至2014年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已连续六年实现了增量和增速不低于上年同期的“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5年6月末,又实现了银监会提出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目标。
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稳步攀升。截至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2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超过15%。与2010年末水平相比,5年间增长了2倍(2010年末小微贷款余额为7.5万亿元)。
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宽。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151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近9%。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占全部小微企业总数的20%以上。全国各省(区、市)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在70%以上。
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全国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超过91%,较上年同期高出3个百分点。
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我认为有五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与大家分享:
一是形成了多轮驱动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目前,中国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银行机构组织体系,为不同规模、发展阶段和融资能力的小微企业提供匹配的金融服务。大型银行发挥网点、人员、技术优势,下沉服务,并通过建设专营机构,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水平。中小银行积极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目前共设立这两类支行5000余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稳步发展,总数已超过1300家,有效填补了乡镇和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空白。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蓬勃发展,总体运营稳健,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机构载体,成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补充。
二是构建了独立高效的机制体制。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业必须改变过去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发展方式,对内部机制体制进行全面变革。银监会指导银行业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审批、激励约束机制、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并针对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提出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原则。在监管指引下,银行业积极探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体制。如,以评分卡为核心的贷款审批流程,基于“大数法则”的风险管理策略,专门的小微业务绩效考核权重,差异化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小微业务从业人员的尽职免责办法等等。机制体制建设到位,确保银行有能力、有动力持续深入地服务小微企业。
三是开展了广泛灵活的金融创新。创新是金融服务永葆活力的源泉。银监会鼓励银行业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变传统模式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门槛过高、内容单一、效率不足的局面。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将小微企业作为战略重点,金融创新不断涌现:以标准化作业的“信贷工厂”模式实现规模效应,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以知识产权、股权等新型抵质押方式降低增信成本,以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终端提高服务效率,显著改善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体验。特别是以往融资困难最为突出的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在银行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下,获得了起步成长的助力,成为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新兴力量。
四是完善了信息和增信的配套制度。小微企业融资难,症结在于缺信息、缺信用。为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难题,许多地方政府为小微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提供信用评级服务,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整合跨行政部门的企业信息,集中查询和共享。银监会近期与国税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的活动,通过建立信息对接渠道,将小微企业的纳税记录转化为银行信用。同时,面向小微企业的增信手段也不断丰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银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的模式已在全国多地试点。融资担保行业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截至6月末,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余额1.24万亿元。一些地方政府还牵头设立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信用保证基金,并组织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共同出力,着眼风险分担与补偿,打造“政银企”、“政银保”、“政银担”等合作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小微企业的获贷能力。
五是坚持了市场原则与政府推动并重的工作思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共同事业。从这些年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根本立足点是遵循市场的内在逻辑,尊重和发挥银行作为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坚持走商业可持续的道路。同时,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市场领航员和监督者的角色。各级政府对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产业、财税、工商、土地、金融、社保等领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推动改善市场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坚持市场原则与政府推动双管齐下、合力并进,才能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深、做实、做长远。
二、新形势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新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效应突显,在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群体将加速分化,融资难、融资贵呈现新的特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环境的挑战。新形势下,小微企业新陈代谢加剧。如何从雨后春笋般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中挖掘客户资源,如何识别竞争力不足的落后产能企业,及时做好贷后管理,是对银行发现、培育、管理客户能力的全方位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投身小微企业这片“蓝海”,银行业只有找准战略定位、明确目标客户,才能在多元化金融服务主体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同时,优质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必然伴随着复合化的融资需求,传统单一的信贷业务将为综合性、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所取代。银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和同业合作能力的建设也迫在眉睫。
二是兼顾商业可持续和社会责任的挑战。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渠道对银行存款的分流,银行资金价格普遍上涨,贷款利润空间压缩。在这样的客观压力下,对于派生存款少、议价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既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商业可持续原则,又要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平衡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 探索商业盈利目标与社会责任目标相统一的发展路径。这是对银行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考验。
三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挑战。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加上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有限,一些小微企业困难加剧,信用风险不断积聚和爆发。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毋庸讳言,在一系列违约事件中,银行业也暴露出风险管理理念、制度、技术上的问题,这是值得警惕和深思的。只有夯实内控基础,守住风险底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才能根深叶茂,薪火相传。
四是持续强化监管激励的挑战。自2005年下发首个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指导意见以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直是银监会重要的监管使命。10年来,银监会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形势,不断细化和完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框架。面对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把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辩证关系,提升监管激励的力度和精确度,更加有的放矢地引导银行业服务向小微企业倾斜。
五是优化政策协调机制的挑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财税、司法、监管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等共同拿出有效的政策手段,持续改善金融生态。应当说,现有各类扶持政策已初成体系,效果也值得肯定。但客观来看,政策的协同性和衔接度还有待提高。加强跨部门协调,聚焦薄弱环节,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政策合力,应当是有关部门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三、着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展望未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虽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在国家普惠金融的宏观战略下,这项事业是大有可为的。银监会将继续担负起监管使命,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的引导和支持,在新形势下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精准发力。要着力发挥政策“指挥棒”在市场行为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优先和集中投向最需要融资支持的小微企业。政策目标要清晰聚焦,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如,国家关于企业划型的标准要尽快修订完善,以尽可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真实生态,锁定真正 “身小力弱”的小微企业,避免政策覆盖范围过大而削弱效力。政策手段要科学高效,以求事半功倍。如,在财政资金的投放上,通过创投驱动、贷款贴息等杠杆手段,带动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小微企业,与直接补贴、资助企业相比,更有利于提高扶持效率。
二是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要进一步有所作为。近年来,民营银行、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迅速崛起,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银监会积极支持和鼓励新设立的民营银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对小微企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小贷公司和P2P网贷公司,作为专业的民间放贷机构和互联网贷款平台,鲜明体现了普惠金融供给的包容性和多样性。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对这两类机构的监管制度规范,将引导其服务实体、规范经营、科学创新、管好风险,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效竞争,辅助传统银行业,为各类别、各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三是产品和服务要进一步创新求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成本,从根本上改变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长尾产品”的面貌。许多银行在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实践。但要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还需进一步加深银行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将“高大上”的前沿技术转化为“接地气”的产品与服务:在银行内部,要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将以往个体信贷人员通过传统手工作业积累出的客户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深度挖掘客户资源;在外部,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征信系统以及其它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批量获取小微企业客户信息,及时捕捉有效融资需求,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是服务模式要进一步统筹整合。在融资渠道方面,要着力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的模式。国家已相继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相信这将极大地带动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供给。要以促进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为重点,建立小额、便捷、灵活的投融资机制。银监会也鼓励银行在集团内部或与外部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培育创业生态系统。在风险分担和补偿方面,要推广企业、政府、银行和保险、担保等其它融资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命运共同体”模式,实现企业积累、财政投入与金融资源共同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连锁效应。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基金,作为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
五是发展理念要进一步重视社会责任。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诉求,是中国银行业实现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政府、媒体、学界、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共同的目标。因此,要全面树立共担光荣使命、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理念。小微企业要有诚信经营、行稳致远的企业家精神,制定长远规划,努力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财务、人事等制度,打造“小而精”、“小而强”的现代企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协调沟通作用,增进银企互动,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商业银行要统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各级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产业规划引导和企业培育,全面依法行政,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公平、开放、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积极探索中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银监会愿与有关部门、金融行业和社会各界一道,继续为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增进人民福祉做出更大和更多的努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