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东莞家事法官促成“交火”夫妻和解

18.03.2017  10:10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是最高院指定的全国百家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东莞唯一的试点法院。

3月15日9时40分,记者来到该院家事法官余忆频的办公室。她正拿起法袍,准备一宗离婚纠纷案的庭前和解。

此时书记员跑来汇报:“庭审准备好了,但那两口子又吵起来了。”

据了解,案件双方因性格不合闹离婚,还涉及3个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女方怨气大,提出一个孩子支付50万元抚养费,男方则称 经济 困难,调解难度很大。

随后,余忆频通过“隔离式”的调解缓和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提出“阶梯式”的抚养费方案,花时一小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情法并举做调解

“这几天被他气得都睡不着,我一个女人带3个孩子,多不容易。”调解室里,阿兰(化名)见到余忆频,一直埋怨男方阿宏(化名),“他到法院告我要离婚。好!离可以,一个孩子给50万元!”

阿兰和阿宏2008年结婚,双方至2013年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目前已分居4年。原告阿宏多次提出协议离婚不成之后,向法院请求判令离婚。3个孩子由阿兰抚养,阿宏支付抚养费。

在倾听阿兰诉苦后,余忆频从情理和法理上对双方分别进行“谈心”。

记者注意到,已成人母的余忆频,心平气和的问话使阿兰情绪逐渐缓和。

“老三每月奶粉钱多少,幼儿园学费是多少。”余忆频告诉阿兰,过高的抚养费请求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退一步讲,判得太高,男方没钱给,法院执行起来也很难。”

对于阿宏,余忆频则严正地告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举个例子,老三准备上幼儿园了,阿兰说学费每年7500元,这个标准在东莞属中等偏下,对方并不是漫天要价。”

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考虑到男方目前经济困难,抚养费按照“阶梯式”逐步提高支付金额。

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审判的司法温度 

这宗离婚纠纷案,是余忆频处理各类家事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6年,第二法院共审结486宗家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387宗,调撤率高达80%。即使是法院判决案件,全年上诉的也仅9宗,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超98%,创历史最高。

家和万事兴,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该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徐珍表示,家事案件案情简单却又千头万绪,通过组建家事审判庭,以专门化和专业化创新审判模式,达到案结事了,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我们希望用智慧和真情审理每一宗家事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徐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