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改小组: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方式

31.10.2014  04:12

  国新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他表示,中国目前还没能形成具体的赦免制度。

   如何防止领导干预司法?

   全程留痕记录公开通报

  姜伟表示,《决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有三个特点。第一,注重改革的全面性,体现需求导向。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划,避免改革的碎片化。

  第二,注重改革的针对性,体现问题导向。目前,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是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决定》提出的改革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第三,注重改革的可行性,体现务实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对看准了的改革,要从容易形成共识的事项做起、从有条件改革的事项做起,争取早日取得成效,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谈到赦免问题,姜伟表示,中国关于赦免的问题一直在讨论和研究,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司法实践的要求,目前还没能形成具体的赦免制度。

  谈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姜伟表示,《决定》提出三个措施: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公开通报和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何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诉讼制度以审判为中心

  在回答 “《决定》对冤假错案有何意义”时,姜伟表示,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错案,需要多措并举。这次《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举措。

  他表示,我国的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诉讼制度比较完备。一般的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进入庭审的案件,常常因为侦查机关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关键证据,未达到定罪标准。这种情况下,法院如果判被告人有罪,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如果判无罪,又要承受社会各方面压力。

  他表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从侦查环节开始,就必须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的检验,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确保案件裁判的质量,有效避免冤假错案。

   如何改变陪审员陪而不审?

   完善陪审员随机抽选方式

  有媒体提问称,有观点认为,现在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陪而不审,如何保证公众能够具体参与到审判中来?

  姜伟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最直接形式。长期以来,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这次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是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的公信力。

  二是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与法官享有相同权力。要求对法律知之不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律适用问题的审理、裁判,往往导致陪审员不会、不敢或者不愿发表意见,导致“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因此,全会《决定》提出,要对陪审员和法官的职能进行科学分工,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如何改变“信访不信法”?

   重点让合法诉求依法解决

  针对民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姜伟坦承原因有三:一是入口问题,即怎样让法院审理。四中全会这次提出了重大的改革举措,就是改革法院的立案机制,由立案审查制转为立案登记制,要求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程序空转,即尽管法律程序走完了,但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让民众的合法诉求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得到解决。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要服从法院的裁判,但对民众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要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