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蝌蚪不可任性捕捞

25.04.2015  11:07

■本报记者 马松

■读者反映 市民张阿姨:春暖花开,我家小区的池塘里出现大量蝌蚪。天好的日子,我带着孙子和邻居小朋友一边嬉水,一边捞蝌蚪。儿媳下班后,见到盛放在鱼缸里的小蝌蚪,很认真地告诉我,一只蝌蚪就是一只青蛙,捕捞蝌蚪等于捕杀青蛙。“保护益虫的观念,要让宝宝从小就知道。”这话有道理,眼看着小区池塘里的蝌蚪一天比一天少,我也开始着急起来。希望这个道理让更多的人知道。

■记者调查 上海市动物学会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王天厚教授介绍,本市生活小区水域中的蝌蚪多为金线蛙和蟾蜍的幼体。金线蛙和蟾蜍可有效降低虫害; 对控制蚊蝇的数量也有积极意义。因此,尽管金线蛙和蟾蜍都不属于昆虫,但人们还是把它们视为“益虫”,应该加以保护。

捕杀蛙类等有益野生动物,在我国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不过,我们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只蝌蚪就是一只蛙”。这是因为大部分自然界的动植物,都有个“成活率”的概念。有实验显示,青蛙产卵30万个,能变成蝌蚪的大约只有7.5万只,最后成为青蛙的,只剩1500只左右。

不过,专家强调,如果家长一味纵容孩子,任由他们将小区池塘中的蝌蚪“赶尽捞绝”的话,这种行为也非常不可取。据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池塘、地下室等区域,是居民区蚊蝇的孕育地和重灾区,而蛙类和蟾蜍捕食,是对付蚊蝇最有效、最“绿色”的手段。如果一个小区的蛙类数量不足以压制蚊蝇灾害,则街道和物业单位将不得不采取其他手段进行干预,其中就包括药物除虫,这或多或少也是另一种负面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议家长带小朋友们捞蝌蚪时,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