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 年申报次数由12次降至4次

08.10.2015  10:12

东莞时间网讯 国庆过后,全市小规模纳税人会发现,现在纳税比以前轻松多了,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前都是一月一缴,现在按季度缴纳,一年只用缴四次。

每月一次调整为按季度纳税

昨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之前的1个月调整为1个季度度,主要是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为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促进小微企业 健康 发展。”

新调整意味着这些纳税人将告别每月申报,每年的申报次数也将由12次减少到4次。调整之后,29.9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按季度度申报纳税,工作量明显减少,可以更加专心于生产经营,创造更大的 经济 效益。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按季度申报”后,增值税起征点将由每月3万元调整到每季度9万元,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惠及面将进一步扩大。该负责人介绍,对销售额整体不高,仅个别月份销售额超过3万元但季度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按季度申报”将有利于他们足额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从细微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增值税申报表每年减至4份

对于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使税款入库的时间由按月改为按季度,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纳税人的资金压力,帮助纳税人灵活周转资金。以2014年市国税局的数据为例,全市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入库税款9000万元,“按季度申报”后全市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度可灵活周转的资金将多出1.8亿元。

“我们公司是南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申报的增值税额都不大。”在谈到“按季度申报”时,昨日一家位于南城的五金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3月南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后,我们公司不用每个月都申报了,每个月多出的几万元款项也可以灵活周转,我们十分支持这项改革。”

此外,纳税人需填写的表格也将进一步减少。“按季度申报”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的增值税申报表从每年12份减少到每年4份,降幅达67%,纳税人填写表单资料的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