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卫生部一主任私建小金库 借同学50万获刑5年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原 卫生 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阎赢,在负责开展中国初级创伤救治项目时,指使下属编造劳务费名单,套取现金并私设小金库。此外,阎赢还指使下属从小金库中提取50万元借给朋友。一年后,审计署审计时发现问题。司法人员将正准备出国的阎赢拦下。记者昨日获悉,门头沟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阎赢有期徒刑5年。
现年48岁的阎赢,硕士研究生文化,原为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底,阎赢欲在负责开展中国初级创伤救治项目期间,指使其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编造劳务费名单的方式从项目资金中套取现金,私设部门小金库。2013年7月16日,阎赢通过微信指使其部门工作人员霍某,将小金库现金50万元汇给其同学王某。
一年后,审计署审计出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存在小金库。按照要求,研究所是不允许设立小金库的。
2014年8月5日,阎赢欲出国时在首都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被拦下,后被司法人员带回门头沟检察院接受询问。案发后,王某将50万元归还。
此案庭审时,阎赢表示认罪。阎赢供述称,2013年下半年,他的同学王某向他借钱,他便打电话给本部门工作人员霍某,让霍某取出小金库的50万元给王某汇过去。而霍某在证言中证实,医管所医疗质量研究部有个小金库,叫备用金,资金主要来源于项目结余,她根据阎赢的指示曾汇出过50万元。
经法院查明,医管所是原卫生部直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属于国有性质。中国初级创伤救治项目由医管所与香港嘉道里 基金 会合作举办,项目资金是后者拨到医管所账户的,然后按照双方商定的预算总额和科目进行支出,预算执行和具体花费由阎赢负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阎赢挪用公款50万元,借予他人使用,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阎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门头沟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阎赢有期徒刑5年,随案移送的赃款50万元发还医院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