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举报“小金库”有功最高奖10万

22.10.2015  16:2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段琳筠)近日,深圳市财政委联合市审计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下发《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范围内,再次开展严查“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旨在落实我市预算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依法加强预算单位的内控监督,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从市财政委监督监察处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多次“小金库”治理,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虚列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且存在隐秘性、顽固性、反复性、再生性等特点。为举一反三,彻底根除,三部门将在年底前再次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清理、检查、整顿,专项治理涉及全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何为“小金库”?《方案》中明确: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就是“小金库”。 《方案》中还明确,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为201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其中,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原则,鼓励各单位自查自纠,自查面须达到100%。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及填报材料负完全责任,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财委、审计、发改三个部门将共同组织检查小组,并抽取10%的市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83948199,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市财政委相关部门表示,此次专项行动绝不是“走过场”,将严惩顶风违纪单位及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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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设“小金库”行为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