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4岁少年偷开汽车买奶茶 途中多次熄火吓坏伙伴
驾驶途中熄火七八次吓坏小伙伴,佛山交警称若出事监护人须担责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海飙 张聪报道 就近日网上疯传的《佛山一12岁男童开车买奶茶,路人惊呆了》的视频,昨日佛山禅城公安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调查结果,其中“奶茶弟”开车经过等细节首次披露。
交警调查发现,“奶茶弟”小SEN(化名)为六年级在校生,实际年龄为14岁。来自韶关的小SEN一家居住在禅城黎涌上村某出租屋,爸爸是货车司机,经常出差送货,妈妈则在顺德大良打工,小SEN平时中午放学后都是自己回家吃饭,无人看管。“之前爸爸有教过我踩离合,挂挡,我自己也经常摸索练习”。小SEN很淡定地说。
3月13日中午12时许,因小SEN爸爸送货回韶关,车子临时给小SEN舅舅使用,为随时用车方便,钥匙放在抽屉没有上锁,小SEN趁机拿到钥匙独自驾驶爸爸停放在村内的长安中型面包车,在狭窄且两边停满车辆的村道内行驶538米,来到某茶饮室买奶茶喝。
小SEN到店下车时,引起两名在店内玩的中学生阿林、阿华(均为化名,16岁)的好奇心,两人叫小SEN开车搭他们兜风并用手机拍下小SEN开车的视频,然后向媒体报料,夸大称小SEN是“车神”。阿林向民警承认,视频是他坐在车子第二排位置所拍,现在知道教唆也属违法,他其实坐在车里也很心慌慌,好怕撞车。而事实上,小SEN承认在驾驶途中熄火七八次。
据办案民警介绍,小SEN驾驶车辆行经的538米距离属于村道,有大量机动车停放及路人、小孩子穿行,而斜坡、急弯至少有5处之多,“在如此狭窄的村道上,男孩违法驾驶一辆中型面包车,虽然多次熄火,但是未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属于万幸。”由于男孩是在未成年人在校生,未造成后果,警方对其进行训诫,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熊飞律师表示,按照规定年满十八岁才能考驾照,所有未成年人驾驶都属于无照驾驶。未成年人违驾若出事监护人须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