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名少年同日因电动车事故身亡 1人违规被判主责

02.03.2017  16:07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周伟良)前晚,14岁学生小何驾电动自行车不幸摔倒后身亡。同一天,另外两名14岁少年小梁和小黄驾电动车与泥头车相撞,造成小黄死亡小梁受伤。深圳交警昨日通报了这两起案件,小何由于违反交规,交警部门判其负主要责任,小梁违规载人可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两起案件分别发生于宝安区和龙岗区,也是去年涉摩涉电死亡最多人数的地区。

  初中生违规驾电单车

  摔倒身亡被判负主责

  前日傍晚,宝安区沙井才华学校初二的学生小何驾电动自行车摔倒后身亡。

  深圳交警昨日通报了该起事故称,2月28日17时47分许,宝安区沙井街道永通路盛芳园路口,14岁的小何骑着电动自行车与路口安全岛的防撞石柱碰撞后摔下电动自行车,跌倒过程中头部与黄某摆放在安全岛上售卖的花盆碰撞。小何受伤送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宝安交警大队调查,小何涉嫌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驾驶,将承担主要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少年电动自行车载人

  撞上泥头车一死一伤

  无独有偶,龙岗区在同一天也发生了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造成1死1伤的交通事故。2月28日下午,在龙城街道嶂背路,一辆泥头车在转弯时,将骑电动自行车的两名少年卷入车底,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根据龙岗交警大队的通报,2月28日14时52分许,张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沿龙城街道嶂背路自西往东行驶至嶂背路嶂背市场路口右转弯时,其车头右角与沿嶂背路自西往东行驶、由梁某(男,14岁,辍学)驾驶搭载黄某(男,14岁,辍学)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梁某受伤、黄某当场死亡。

  经初查,轻型自卸货车涉嫌严重超载,张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梁某涉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载人。张某可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可能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电单车载儿上学

  母子二人双殒命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2月发生多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多有违规行为。2月20日上午,龙华区碧澜路与悦兴路交界福民市场处,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不幸与一辆泥头车发生碰撞,母子二人殒命。

  根据交警部门的调查,2月20日6时53分,丁某松(男,25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碧澜悦兴路口右转时,与同向丁某清(女,30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搭乘谢某毅,男,9岁,与丁某清为母子关系)发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丁某清、谢某毅当场死亡。

  经深圳龙华交警初步调查,丁某松驾驶机动车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在路口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况,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同样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在人行横道上的电动自行车未及时发现,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根据交警部门对去年交通事故的统计,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新区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区域,而这些区域也是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最为猖獗的地方。宝安区更是死亡地带的中心,宝安区超过一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车。

责任编辑: GD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