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及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7〕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及试点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7〕56号 )要求,在学校自愿申报、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申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复核,认定广州市广雅中学等800所中小学校为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以下简称推广学校),广州市越秀区等17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现将推广学校和试点县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府责任,科学谋划发展。
试点县(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着眼于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和长远发展,在校园足球教学、课外训练、竞赛体系构建、足球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总结,加速形成区域内发展校园足球的经验和典型。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试点县“领先一步、引领一批”的作用,开展工作研讨和交流,建立与相邻县区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本地区校园足球快速发展。
二、继续夯实基础,提高建设水平。
推广校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班班赛、年级赛的校内竞赛及活动体系,加强足球课程建设,严格落实足球课时要求,狠抓普及、注重实效,避免抓而不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为下一步争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试点县(区)和推广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普及足球知识,报道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激发学生热爱足球运动的情感;通过演讲、手抄报、征文、摄影、微电影拍摄等形式调动学生兴趣;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开展校园足球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品牌;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时机,向学生家长宣传开展校园足球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家长理解、关心和支持,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 020-37626353)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