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陈少雄传达和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

17.12.2015  13:16

 

  12月15日下午,学校召开机关部处、学院(教学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会上,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少雄对中央在监督执纪方面提出的“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进行了传达,同时结合高校系统近期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对“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运用进行了解读,并对学校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陈少雄指出,今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具体来讲就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陈少雄强调,“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措施的具体化。因为“四种形态”指明了小错有小错的批评方式,中错有中错的处理意见,大错有大错的惩处措施。任何一种错都要处理,哪怕是小错都不放过。“四种形态”的本质就是要求更严、执纪更严、监督更严、追责更严,体现了有贪必肃、有恶必惩、违纪必究的坚定意志,由原来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上升到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四种形态”在惩处违纪违法上变得更严,更坚决,更彻底。以前不管的小节现在要管,以前不处理的问题现在要处理,以前不移送司法机关的现在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会大案小办、小案不办,决不会把“老虎”当“苍蝇”打,决不会把违法按违纪处理。

  陈少雄要求,面对越来越严的形势和要求,我们的干部必须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主动调整错误的思维定势和不良习惯,彻底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坏习惯决裂,彻底与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的侥幸心理决裂,彻底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观望心态决裂。

  陈少雄还通报了违规同城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大办婚丧嫁娶等典型案例并要求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决阻止“四风”反弹。一是要抓好党规党纪及学校有关制度的学习;二是“两个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公车管理是否规范、公款接待是否合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体检;四是要进一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实抓好。

  (文/纪委办 图/  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