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身边“中国式陪读”

29.12.2014  18:23

  家长在学校附近租房陪伴子女上学被称为“中国式陪读”。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民意中国网对792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2.5%的人感觉当前“中国式陪读”较为普遍,84.9%的人说自己身边就有陪读的家长;陪读,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个学阶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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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读,形式翻新

  梅县区大坪镇的王姐,自2010年儿子考上东山中学、女儿转学到县城读初中,她就成为了“陪读家长”,辗转租住在儿女所在学校附近,并为此多次更换工作;

  五华的胡女士,原本夫妻双双在东莞做生意。今年秋季开学前,胡女士只身回到梅城,在江北沿江路租下两室一厅,和读高三的儿子住在一起,全职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冲刺”高考;

  在珠海工作的梅县籍谢女士夫妇,将儿子送回梅城读高中。住校一个学期,儿子提出要外出租房,谢女士联合另两位处境相同的家长,为3个小孩在学校附近合租了一套房并聘请了一位保姆……

  时移事易。记者发现,身边的陪读现象,已由当初主要是城市家长利用晚上时间陪同、辅导小学低年级的孩子做作业,扩展至农村家长带小孩在圩镇、县城租房上学,进而又扩展至城乡家长不惜以夫妻分居、放下工作、丢下生意为代价,到儿女所在的学校(主要是重点高中)附近租房陪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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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读,没完没了

  据了解,梅城也有这样一群“陪读家长”,为了子女的学习生活,他们租房陪读。

  “在梅城,租房陪读大概10年前就有了。”饶先生是一位有30多年的教龄的老师,他说,目前,学校宿舍床位充足、住宿条件不断改善,但是一些来自本市外县(市、区)或外市的高中生,却以学校伙食不好、宿舍太嘈杂等为由,或独自、或结伴在外租房,其中的少数家长(一般是儿女在重点高中就读的)便会选择陪读。这些家长或全职陪读,或合租方各自的家长轮流陪读,有的则出钱请人陪读。

  黄老师是一位高三班主任。她说,她所在学校的高三级,每个班都存在“租房陪读”的现象,大约1至3个,主要是来自本市外县(市、区)及外市的学生家长租房陪读;有的家长是从高二分科开始陪读,有的是从一上高三开始,有的是从高考前几个月开始。

  王姐目前和读高三的女儿一起租住在梅县新城中学附近的公寓,她告诉记者,周围租客好像只她一个是“陪读家长”,但2011年春至去年夏,她和儿子租住在梅城江北富乐花园时,周围租客“几乎全是陪读家长,多数是做母亲的,每餐都要问孩子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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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读,是爱还是害

  王姐认为她成为“陪读家长”是无奈而又正确的选择。“丈夫长年在外打工。陪读,使我和儿女能够在一起,不用彼此牵肠挂肚,心绪平和,有利于各自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陪读期间,她坚持让儿女分担家务,且自己边打工、边培训,还考取了会计证并凭此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

  而在饶先生看来,有的陪读如因撤并麻雀学校导致的陪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家长不惜各种代价主动“贴”上去租房照顾已经读高中的子女,“只能说明,家里有钱、家长有时间、家长溺爱子女,其实完全没必要”。

  黄老师则指出,有的陪读确实收到了使学生平稳心绪、增强体质、加强时间管理、提高学习成绩的效果;但有的陪读家长只起到生活保姆的作用,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家长虽然做出极大的牺牲,但小孩不买账,也有的小孩因父母期望值过高倍感压力。

  记者手记

  爱孩子 要学会放手

  “爱孩子,这是连母鸡都会做的,但教育好孩子却是一门艺术”。我们身边有不少代劳型父母,唯愿代替孩子承受一切风雨,只让孩子享受彩虹的美丽。然而,缺乏充分的自我奋斗,“成功”还会是刻骨铭心的吗?人生还会是完整的吗?孩子,只是父母家里暂住的客人。父母,不应是孩子人生的导演,而应该是“拉拉队队长”。正如一位英国女心理博士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你就越成功!”学会爱孩子,才能成为真正的好父母。

(本报记者 曾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