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

10.07.2016  10:40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2016年7月6日,省防总召集有关单位专家召开会商会。会商结果认为,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具有强度强、移速快、影响广、后期路径不确定等特点,将对我省东部海域造成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省防总7月6日印发《关于做好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电〔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一是 要严格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值守,提前组织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 要加密会商研判和预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受影响基层。 三是 要加强海上防风避浪安全监管,在巴士海峡、台湾浅滩、东沙群岛、中沙群岛海域作业的所有渔船立即回港避风,珠江口以东海域作业的所有渔船(含休闲渔船)在7日下午2:00前务必回港避风、渔排人员同时上岸避险。 四是 要强化粤东沿海地区基础设施防风工作,提前落实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防风临时加固,强化对建筑工棚、人工构筑物、脚手架、户外广告牌、道路绿化树木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