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六项措施做好今年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实效。教育引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为民、便民、惠民思想,在实践中自觉发挥自身优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困难群众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正能量,为构建平安佛山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受援门槛,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推进和完善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核心,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及志愿者为补充的辐射镇(街)、社区、村(居)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全市社区和农村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在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基础上,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援助事项范围,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立足基层,加强和规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1、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硬件设施等方面努力争取与工作发展需要相协调。2、探索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新途径,针对农村基层困难群体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现实,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纽带,组织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信函答复、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形式,主动关注基层困难群众急需解决的生活生产问题,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3、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力度,协调好各方关系,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其沿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四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依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佛山市法律援助业务办理程序规则》,做好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创新监控手段,使案件从受理、审查、指派到办理、结案,每个环节都有完善的跟踪检查。年内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互评检查,通报评比结果,对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五是继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强化对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年内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培训,拟邀请省法律援助局相关工作人员和市、区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知名大学教授讲课。培训人员包括各区、镇(街)法律援助业务骨干,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动员社会律师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吸收法律服务社会志愿者参与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
六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1、在“全国助残日”、“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法律援助宣传月” 等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下基层(社区、村居、园工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继续办好《佛山法律援助》(刊物),着力宣传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亮点和精华;同时做好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汇编工作,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3、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拟5-7月份在报刊上宣传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以及典型案例。4、继续在公交车上播放法律援助宣传片,拟播放时长为1分钟的宣传片,与各区法律援助处协商,在各区、各镇(街)的公交车上播放,加大宣传力度,将法律援助宣传送到基层农村(村居)。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