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司法局出台服务保障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八项措施

10.07.2015  18:27

 

珠海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关于“把横琴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环境高地’,着力营造对接国际、融通港澳的国际化法治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全面服务保障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的8项措施。

一是突出服务模式创新和公证业务领域拓展,在横琴新区试点,设立“公益三类、自收自支”模式的公证机构,借鉴港澳公证行业便捷服务经验,加快构建服务自贸区特殊需求的公证法律服务,重点为横琴自贸区建设提供涉外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交易、金融创新等公证服务。

二是在实现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成功联营,在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横琴的基础上,针对横琴自贸区重点打造葡语系国家商贸平台的定位,积极推进内地与澳门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吸引澳门律师精英到横琴联营办所,为横琴新区企业拓展葡语系国家国际贸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助力横琴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是协调市律师协会选定专业律师组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法律服务团”,针对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和专业法律意见供横琴新区决策参考。

四是加强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战略合作,对横琴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横琴新区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发布《珠海(横琴)法治报告》,并纳入《中国法治蓝皮书》,为横琴新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在全国自贸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提供智力支持。

五是以珠海法律大讲堂为平台,围绕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及自贸政策知识开展专题讲授,为横琴新区乃至全市领导干部投入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开拓视野,储备知识。

六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横琴新区立法骨干人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积极为横琴自贸试验区培养金融和知识产权方面的高端法律人才,为横琴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

七是创新思维,全力为横琴新区承接部分省级司法行政审批权限服务,在行政审批、审核及律师队伍管理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八是充分发挥横琴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信访案件的分类处理,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横琴新区党委政府分忧,全力营造横琴自贸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珠海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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