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局四举措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工作

24.06.2016  20:02

  为进一步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职责,近期,深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落实,加强信息审核,规范证件管理,完成全市各级统计机构241名在编执法人员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换发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印发《关于清理、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及加强深圳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统计执法检查证》清理、换发工作的目的、内容和细则,要求全市各区(新区)统计机构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换证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办证人员身份甄别工作。为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统计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此次换证对象为全市在编统计执法人员。各区报来办证人员共计373人,经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实每一位人员的身份,发现132人属于编外人员,不符合换证条件,市统计局依规定将其剔除不予办理。

  三是对符合条件人员认真核实办证信息。专门制作《深圳市统计局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名单》,并以各区(新区)统计机构为单位认真核对241名符合条件人员的个人信息,逐一确认每位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证件。计划对申领新证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促进统计执法检查证件依法使用。

  下阶段,市统计局将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公告清理和新版<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新版《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统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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