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局探索构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立体新格局

04.05.2016  19:48

  江门市质监局积极探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通过抓重点、设防线、强监管、严要求、重引导,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确立了集单位监督、党内监督、家庭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于一体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构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立体新格局。  

   一、抓重点。一是明确重点监督对象。 该局将机关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直属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确定为监督对象。二是瞄准重点监督时期。该局将三个最容易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时间段确定为重点监督时期:市局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整和提拔任用干部时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时期;以及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时期。三是紧盯重点监督内容。该局将“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的监督内容细分为18项具体情况,有的放矢,针对重点内容进行监督。

   二、设防线。一是设立业外监督防线。 建立由退休老干部组成的义务监督员队伍,确定了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内容;二是设立家庭监督防线。从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中选取一部分人员组成家属委员会,通过开展廉政家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引导家属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设立基层党组织和社区监督防线。将受监督的党员领导干部名单函告领导干部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与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并将监督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养、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强监管。一是完善有关制度。 建立和完善13个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将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前让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执行《江门市质监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列明了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等重大事项报告情形,并由干部本人对自己“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每月一自查,每月一报。三是开展谈话考核。把“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了谈话考核的内容,及早发现并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四是召开问题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分析会,分析、研究、部署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将有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要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四、严要求。一是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活动。 在全系统内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禁止内容;二是树立江门质监精神。提出了“忠诚、团结、实干、廉洁”的质监精神,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履好职;三是制定江门质监誓词。制定“江门质监人誓词”,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宣誓签名,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注重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要以一名质监工作者为荣。

   五、重引导。一是开设江门质监讲坛。 开设“江门质监讲坛”和“质监法治道德讲坛”,由党员领导干部轮流向全局干部职工授课,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传递道德正能量、激发党员干部廉洁奉献精神的目的;二是组织江门质监文体活动。通过组建体育活动兴趣小组,制定体育活动日制度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有益健康的“八小时以外”休闲活动,把党员领导干部“”到健康积极的“八小时以外”生活轨道上来。

  (江门市质监局张南楠、张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