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地税局:有两套房卖其一需缴个人所得税
04.12.2015 10:12
本文来源: Meizhou.Cn
蕉岭县徐先生:本人有两套房,现想出售一套已满5年的房子,请问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蕉岭县地税局:根据《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您名下有两套房,不符合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条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能提供原购房发票,个人所得税以合理计税价格减去原购房金额和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合理费用后,按20%计征;如无法提供原购房发票,个人所得税按合理计税价格的3%计征。以上回复供参考,但个人出售住房,并非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缴纳其他各项税费。如有其他疑问,可到我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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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5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