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一物价局欠发工资5个月 称因罚没收入锐减

22.08.2014  20:17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说起公务员热,大家争先恐后往这个“围城”里挤的一个重要原因,无非觉得公务员是个铁饭碗,稳定!但是昨天有媒体报道,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的职工反映,从今年4月起物价局连续拖欠职工5个月工资不发。

  大家听到这里,肯定觉得这不科学啊,物价局,可是正经国家行政机构,怎么还有拖欠工资的事儿呢?再继续往下看,报道里说,梁子湖区物价局自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今年以来,因为罚没收入锐减,梁子湖区物价局欠发员工工资5个月。

  而为了发放工资和维系单位运行,今年年初,梁子湖物价局要求各科室拟定全年安排,有一个科室被要求完成16至18万元的工作目标,科室负责人须签字负责。

  物价局员工需要一边罚款一边领钱吗?中央台记者今天拨通了梁子湖区物价局的电话,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的确有此事,工资问题已经引起了领导的重视,马上就有解决方案了。

  物价局:现在都已经解决了。

  记者:全部都解决了是吗?

  物价局:对。

  记者:就是,我看欠发了5个月,现在都发下来了是吧?

  物价局:正在,正在解决这个问题,今天全区市里都在,都在开这个会。再一个,今天的市里领导也发了话,市里也拿了一定的方案出来了,是吧。

  据公开消息,昨天,梁子湖区政府承诺年内将逐步补齐拖欠的员工工资,对于物价局正常运转经费开支,区政府年前已决定下拨11万元财政经费,其中2万元现已划拨到位,剩余9万元将于年内逐月发放。欠发工资的员工都是哪些人呢?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物价局工作人员并不愿意回答。

  记者:就是他说的这个不开工资是说咱们不在编制内的人不开工资,是这个意思吗?

  物价局:不是不开工资,知道吧。

  记者:就是“欠发工资”吗?对吧,欠发工资。

  物价局:对对对。

  记者:是说不在编制内的人吗?

  物价局:不好意思啊。好好好,马上来。不好意思啊领导找我。

  物价局是讳莫如深,而据我们的记者进一步了解,此次欠发工资主要是在岗不在编人员,也就是聘用人员。梁子湖区物价局共有13名职工,除局长、副局长等4人工资由财政定期发放外,其他9人均面临工资难发的窘境。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表示,如果物价局的编制无法满足人力需求,也应尽快解决在岗不在编人员的编制问题。

  杨伟东:客观上我的执法人员、公务员队伍不够,我有执法任务又很重,又编制原来有限,那我有这么一个队伍,从实际上来说是合理的。那我们是如何来扩大编制,能够如何来让这些人员能够进入编制,能进入我们这个正式的公务员或者职工这个队伍中去的问题。

  截止目前的最新消息是:梁子湖区政府承诺将解决4名在职人员的编制问题。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用罚没收入养活员工,也存在着违规之处。依照湖北省2006年出台的《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非税收入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相应的支出由同级预算安排。也就是俗称的“收支两条线”。记者以商户的身份向湖北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咨询,工作人员说,按照程序,上缴的罚款都应直接打入财政的账户。

  政策法规处:接到这个处罚单子的话,单子上写的,上缴的是财政的罚没账户。

  记者:现金什么的不行是吧?

  政策法规处:应该是在银行去交的,这是有一定程序的。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表示,当执法遇到盈利,腐败就有了空间。

  杨伟东:我们强调执法本身是一个为了公共利益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市场管理。它本身是有中立性和客观性的,现在用执法罚过的钱来作为你存在的一个依据,这样就会对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带来影响;

  第二,就会延伸出腐败,因为没有标准,罚的越多资金就越多,也就更有动力,所以不建议作为执法存在的一个依据;

  第三,从根本上会影响到执法根基的存在,这样的话执法就像企业一样了,因为企业是盈利的,执法是不能盈利的,现在让执法变成盈利了,收的越多赚的越多,存在的基础就越牢靠、能发更多的工资、就更有动力,这根本颠覆了执法、国家管理和企业盈利之间的关系。

  据了解,针对物价局向科室下达罚款目标,创收靠罚款一事,梁子湖区政府责令其进一步规范物价执法行为,建立规范化的收支体系,严格杜绝罚款养人行为。(记者栾红)